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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全面檢討盛事基金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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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12日 12:00
2014年05月1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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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主席、各位委員:

 

我和我的同事樂意借今天的機會向帳目委員會解釋,政府對審計署署長第62號報告書第三章有關「盛事基金」所作的觀察、評論及建議的看法。

 

在回答委員提問之前,我希望可以簡單闡述政府的立場。首先,作為盛事基金的管制人員,我歡迎審計署的報告。盛事基金成立於2009年,當時香港整體經濟,包括旅遊業,在環球金融海嘯及豬流感疫症爆發雙重打擊下,急需政府和社會加大投入,保持香港的經濟活力,亦希望吸引更多旅客以香港為旅遊目的地。因此,政府尋求財務委員會支持成立盛事基金,資助本港非牟利機構在香港舉辦藝術、文化及體育盛事,從而保持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和亞洲盛事之都的吸引力,並可透過創造臨時短期本地就業職位為經濟增添活力。盛事基金成立時以三年為期限,亦是考慮到經濟下行應不會長期持續。

 

盛事基金成立初期,旅遊事務署作為基金的秘書處,以及盛事基金的評審委員會,均希望盡量支持不同類型的本地非牟利機構舉辦多元化的盛事,以豐富我們的盛事年曆,及透過傳媒轉播或報道盛事增加香港在海外及國內的曝光率。秘書處及評委會均明白,非牟利機構的資源相對較少,舉辦大型盛事的經驗及能力可能有限,因此在評審申請及監察盛事的執行時,均主要着眼於有關機構能否成功舉辦盛事,以及盛事的入座率、參加者反應及傳媒報道是否理想等。

 

基金秘書處的人員透過於盛事籌備期間參與相關會議,舉行期間親自觀察及查核主辦機構提交的文件及由獨立核數師提交的審計報告來監察盛事的落實及執行情況。在過去亦曾發現有疑問及不清晰的地方,並督促主辦機構改正,甚至在證實個別盛事未能符合預設目標或引起負面反應等情況下向評委會及管制人員建議施加懲罰。審計署亦在報告書中指出,截至今年2月,在已完成的22項基金盛事中,有九項(即41%)在基金秘書處和基金評委會經評核其成效後,向管制人員建議扣減相關的資助。

 

對於近日較受關注的採購活動及聘用項目代理人等方面,基金評委會及秘書處當時曾從相關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或向評委會所作的簡報中,得悉項目部分籌組成員會提供表演資源或擔當代理人。雖然如此,我們同意審計署的觀察,基金秘書處在監督主辦機構申報相關利益、執行過程、核實相關文件及單據,以及確定盛事是否達到既定目標等多方面仍有不足之處,尤其是在基金成立初期,對於相關的監督工作經驗尚淺,因此制度未達完善。我們已表明接納審計署就改善這些工作於報告第五部分所提出的建議。

 

審計署的建議,包括修訂盛事基金第二層機制的運作指引和給予申請人及基金受助機構的文件,例如要求主辦機構在申請書和評核報告中披露其管理團隊和將會積極參與籌辦盛事的關連組織;我們會在相關文件中加入特別欄目要求申請人申報潛在及可能利益衝突項目,並加入提示,提醒申請人交齊與利益申報相關的文件,我們會立刻實施這些措施;基金秘書處亦會盡快加入具會計知識的人員,使監察及審核盛事執行的工作更有效和專業;基金秘書處亦會更多及更積極諮詢及採納相關政府部門就個別盛事的意見及建議,務求讓基金各方面的運作更加完善。

 

政府亦注意到,審計署對盛事基金的成效作出一些質疑。事實上,旅遊事務署曾於2011年全面檢討基金的目標、成效和運作情況,結論是香港當時已逐步走出經濟低谷,盛事基金作為保持經濟活力、創造短期就業的措施,任務已經完成;不過,隨之而來的,香港卻面對鄰近城市,如新加坡、首爾、澳門、上海等積極提供財務及其他誘因爭取主辦大型盛事及娛樂項目吸引旅客的挑戰。因此,政府決定修訂盛事基金的安排,包括引入新的第一層機制,以吸引新辦或已具規模和名氣的國際盛事來港舉辦;同時修訂既有機制成為第二層機制,透過更靈活的制度向本地非牟利機構提供撥款,以舉辦具潛力發展為盛事、特別是能展現傳統中國文化和本土文化特色的活動。我們感謝審計署的工作及建議,事實上基金評委會有見於盛事基金已運作超過四年,同時亦正積極物色第一層盛事來港,亦曾於今年首季舉行集思會,商討如何進一步改善基金運作。旅遊事務署會全力跟進落實審計署和評委會的建議。

 

展望未來,我們相信透過今次審計工作,不論是政府、盛事基金評委會,以至盛事基金申請人及受助機構,均對公眾及立法會對盛事基金的執行及監督工作的期望,有更清楚、深刻的認識。我們會為基金秘書處引入具會計知識的人員,並會為評委會注入新血,使評審及監督工作更為有效。我們亦會繼續積極尋求更多盛事在香港舉辦,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更小心研究盛事是否值得支持,亦會更仔細地監督盛事的執行,尤其是以第一層盛事為然。我們明白議員及傳媒對短期內能否引入第一層盛事甚感興趣,我們會認真跟進,同時務求公帑用得其所。

 

至於盛事基金的未來路向,鑑於盛事基金的撥款有效期至2017年3月,我們將於限期屆滿前全面檢討,而今次審計報告的內容必定會為檢討提供不同角度,產生積極意義。

 

主席,應帳目委員會秘書處的要求,我們也於4月25日提供了一些補充資料,以便委員審閱。我和旅遊事務專員及其同事樂意解答委員的問題。多謝。

 

(以上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5月12日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62號報告書第三章「盛事基金」公開聆訊的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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