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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內部調查 摘要報告形同隱瞞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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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25日 06:35
2014年04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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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在海事處成立小組,就南丫海難事故進行內部調查,昨晚公布的調查報告摘要,精簡程度使人有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之感;就一宗引致重大傷亡的海難慘劇,運房局在信息公開的處理,與死難者家屬和公衆期望存在巨大落差。因為從獨立委員會聆訊以至內部調查報告摘要,都顯示慘劇乃海事處長期以來存在結構性人為因素的結果,追究責任勢所必然,但是問責部分,現在恍如在黑箱裏面運行,外間根本不知道葫蘆裏賣什麼藥,對於理應愈趨開放的政府運作,目前的做法明顯倒退,不能接受。


17人失職行為不當

身分職責全不披露

運房局的內部調查報告,據介紹有430頁,另有399個附件,體積可謂龐大,運房局以警方已經開展刑事調查、律政司顧及可能會妨礙刑事調查及紀律程序為由,認為不適宜公開整份報告,故此另外撰寫了30頁的摘要報告,向家屬和公衆交代事態。就摘要所見,只知道調查了52人(11名首長級,41名非首長級),其中17人(包括13名在職、4名已退休)過去在執行與「南丫四號」職責時失職或行為不當,小組建議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


報告摘要刻意以黑體字印刷來突出建議懲處失職人員的部分,涉及的17人,只知道與「南丫四號」有關,他們是什麼職級、負責什麼工作、失職情况、他們是什麼人等,都沒有交代。海難慘劇後,時任海事處處長廖漢波的角色,備受爭議,他月前已退休,在接近30年在海事處任職,廖漢波在導致海難中是否有責任,摘要報告沒有片言隻語提及,若今次內部調查,目的為找出缺失或不足之處,現在廖漢波已經無官一身輕,他的輕渡關山與可能要承擔的責任,根本不成比例,當局的處理難以使人信服。


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猛批海事處有諸多錯誤,包括無視法例規定、無視圖則與船體結構不符、驗船馬虎等,性質涉及人為因素;內部調查建議懲處17人和有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調查,事態顯示,這宗海難慘劇是長期以來海事處人謀不臧的結果,但是當局的處理,極有可能出現事態在黑箱暗角了結的局面。因為即使在職7人要面對紀律程序,不過,由於紀律聆訊不公開,他們的身分和做過什麼事,仍然不為外間所知。目前的情况,對打算循民事程序追究責任的死難者家屬絕不公平,因為在黑箱作業下,家屬們根本不知道向什麼人採取行動。


知情權與法律顧慮

未獲合理平衡

運房局現在的處理,客觀上保護了行為不當或失職的公職人員,使他們毋須面對死難者家屬,也可以躲過公衆和輿論的監督。律政司恐怕一旦公開報告,會妨礙刑事調查和紀律程序等,雖然不能說全無理據,但是其中顧慮有可能出現嫌疑人士揑造證據、擾亂可能證人的記憶和口供等,看似有理,不過,若真的有人被刑事檢控,由法庭決定接納什麼證據、證供,看不到有什麼問題。因此,為了確保若有刑事檢控,要使嫌疑人士難脫法律制裁,無可否認需要考慮,但是把調查報告搞成宛如隱瞞事態真相,我們認為過於極端,沒有這樣的需要。還有一點,設若經過刑事調查之後,根本不構成檢控,當局現在的處理,就會引發目的為放生一些人的聯想和質疑。


運房局要到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交代此事,立法會議員應爭取公開整份報告,若當局堅拒,也要爭取立法會議員可以閉門閱讀報告,以確定運房局的調查大公無私,並確定現在的處理符合公衆利益,而非為保護一些官員聲譽的操作手段。


另外,摘要報告披露海事處在管理文化、工作文化和內部溝通等情况,說明這個部門的腐爛程度,使人震驚。例如上司沒有收到下屬報告,便當作沒有問題;上司給予員工的指示,大都是口耳相傳,因此容易發生誤傳、誤解和誤會等。內部調查小組發現海事處很多問題和不足之處,都是根深柢固,由來已久,認為現在要指出部門內誰要為這些日積月累的制度問題和缺失負責,並不可行。我們看來,這些積習正是導致南丫海難的最深層原因,只是,有關制度缺失的部分,運房局也只是摘要表述,不肯全盤公開,箇中有什麼考慮,期望立法會議員一併根查清楚。運房局處理此事的信息發布,顯然未能兼顧合理平衡,與開放社會背道而馳,應該重新檢視,公布更多報告內容,避免萌生政府倒退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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