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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淺三副掌舵遇禍 警申法令拘船長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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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19日 06:35
2014年04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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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歲月」號出事成因再現新線索,韓國聯合調查本部證實,客輪出事之際船長原來不在駕駛室,只交由航海經驗不足兩年的三級航海師負責掌舵。客輪舵手稱,出事海域為韓國水流速度第二高的危險海域,應由船長從旁監察。當局昨日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將起訴船長及出事時負責駕駛的兩名船員。


位處危險區 船長須留駕駛艙

「歲月」號客輪由擁有二級航海師資格的69歲船長李俊碩(音譯)及另外5名航海師負責操作,一般會由三級航海師負責在早上8時至正午12時值班。根據《航海法》,在安全區間行駛時,可由三級航海師掌舵,但進出港口或經過危險區域時,船長必須在駕駛艙全權指揮。事故地點是韓國海水流速第2高危險區域,但客輪舵手表示,出事當日上午8時,船長交接後,直至出事前都是由姓朴的三副及一名舵手駕船,船長在艙外休息,直至客輪傾側後他才趕回掌舵。此前航程中,船長每隔3至4小時進駕駛艙看情况。


26歲的朴氏3年前畢業於木浦海洋大學,其後加入一家國際輪渡公司,在仁川往來中國的航線擔任駕駛員22個月,約4個月前轉投出事客輪所屬公司,經驗尚淺,而協助她的舵手亦只在該客輪工作不足半年 。警方指出,船長曾承認「我應該親自掌舵,是我錯了」。


韓國官方昨稱,出事當日「歲月」號向東南方駛往濟州島,但在上午8時48分突向西南急轉近90度,接着在8時52分忽轉向正北方,其後客輪隨水向北漂流。


船尾加建 重心增高或致失衡

初步調查顯示,「歲月」號表面和螺旋槳沒撞擊痕迹,事發時大霧,客輪可能因閃避前方物體而急轉,加上客輪曾在船尾增加客房,導致重心變高,正調查急轉導致失平衡沉沒的可能性。


韓國檢察當局昨向法院申請拘捕令,拘捕船長、三級航海師朴氏以及舵手。船長涉及過失致死、違反《海難救助法》等罪名,兩名船員涉及過失導致客輪沉沒、違反《海難救助法》等罪名。一旦逮捕令下達,檢控人員可將3人拘留調查最多30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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