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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狎女生稱相戀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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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17日 06:35
2014年04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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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棒球港隊前副隊長、在中學一手創辦棒球隊並獲學界冠軍的前體育男教師彭錦民,承認在其寓所、西貢郊野公園及籃球場內3度侵犯其任教的15歲女生,他昨承認3項非禮罪。辯方指被告案發前與拍拖6年的女友分手,其後與事主成為情侶,又強調涉案的性行為全屬自願。


三度摸胸口交

彭錦民(27歲)原被控5項非禮罪,其中兩罪獲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他還押至4月30日判刑。案情指出,案發時就讀中四的事主只有15歲,被告則是其班主任及體育老師。去年8月1日至10日,被告帶事主到觀塘駿業街籃球場,隔着她的背心撫弄其胸部30秒,其後被告伸手進事主衣服內,再撫弄她的胸部及乳頭約1分鐘。被告其後捉着事主的手,並放進自己的褲袋內摩擦下體約1分鐘。


同月31日晚上,事主到訪被告位於太和的寓所,被告在其睡房內脫下事主的衣服替她按摩,其後親吻她的乳頭及撫弄她的私處,其後更要求事主幫他口交。事主答應,被告遂按着事主的頭口交約3分鐘,最終在她的口內射精。同年9月底至10月中的某晚,被告於西貢郊野公園內親吻及撫弄事主的乳房約30秒,其後他更用力強行把陰莖放進事主的口中。


12月10日,事主向學校楊姓男教師傾訴事件,楊見事態嚴重,遂通知副校長報警。被告警誡下表示:「我都係同佢(事主)飲咗酒,先會摸佢個胸咋,畀次機會我啦。」


稱失戀互傾訴生情愫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前因與女友分手而感困擾,剛巧事主亦遇上煩惱,二人遂透過電話及短訊傾訴,其後成為情侶,案發時事主差數月便足16歲,被告現已深感後悔。被告於港大運動科學理學士畢業,其後修畢教育碩士。


組棒球校隊 奪學界冠軍

他曾任香港棒球隊及壘球隊副隊長,表現獲教練讚賞,其後更於任教的中學創立棒球隊,獲學界比賽冠軍。辯方形容被告出身寒微,靠自己努力令「人生算有優異成就」,但本案令他前途盡毁,或無法再當教師。


【案件編號:KCCC11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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