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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底被內地公安刑事拘捕的本港社運人士楊匡,至今仍被扣留在深圳南山看守所,當局今年以偷越邊境罪起訴楊匡,案件今日將在深圳南山法院開庭。協助楊匡妻子劉沙沙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偷越邊境罪一般是控告由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偷渡至中國的偷渡者,但楊匡今次由本港到內地探望妻子,質疑當局以該罪名控告楊匡的理據。何俊仁又說,昨早開始與劉沙沙失去聯絡,相信她已被當局帶走。
楊匡近年經常參與內地維權運動,去年3月曾到北京探望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妻子劉霞,並在劉霞住所外喊話,被內地沒收並取消回鄉證5年。
他於去年12月22日偷渡到河南南陽,探望流產後的妻子劉沙沙,之後到廣東探望保釣人士,12月30日他乘坐巴士由河南前往深圳,抵達羅湖口岸後被深圳公安刑事拘捕,與妻子失去聯絡,並關押在深圳南山看守所至今。
今年2月案件移送深圳市檢察院,當局其後以偷越邊境罪起訴楊匡,案件今日開審。何俊仁引述劉沙沙表示,楊匡在看守所的環境惡劣,近期經常頭痛,需每日服用止痛藥,非常擔心楊匡的健康,希望各界關注。
被控偷越邊境 可囚一年
按內地刑法第322條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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