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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建局以往主動開啟重建項目,項目規模較大,以達一定重建效益,卻經常被批評是「消滅社區」,破壞原有地區面貌。為加強社區參與,市建局2011年開始,展開需求主導重建項目,業主可「由下而上」集齊業權後向市建局申請重建,項目卻出現嚴重虧蝕。市建局董事會非執董黃國健稱,早前集思會上,有董事提議引入計分制,包括就樓齡、大廈殘破程度、地盤面積等考慮因素評分,若申請的舊樓被發現未執行屋宇署的清拆令或維修令,會被扣分,以確保不會出現有業主為重建而刻意不維修。
他又指出,市建局有8個需求主導項目將上馬,「每個項目都需時5至6年完成,到項目推展中期,對市建局人手及現金流都會有壓力,若未來以每年數個的速度推展,市建局需檢討財務能否支持」。
本報檢視過去7個項目及今次項目,市建局合計要安置1009個住戶,但重建該8個項目後,只能提供818個單位,社會反而要為餘下的191戶提供公屋或其他安置資源,重建效益成疑。例如其中深水埗通州街項目,重建前舊樓總樓面為11.08萬平方呎,重建後的住宅面積只微增至11.28萬平方呎,反映對增加房屋供應作用不大。
部分重建地積比大減
市建局消息稱,部分申請需求主導的舊樓地積比最高達15倍,重建後反而要按現時7.5倍的地積比考慮,令重建沒有效益,部分申請舊樓是屬於一條街道的「中間」位置,「重建後街道的頭尾就難以重建,從社區規劃而言是很差」。董事會曾討論能否就需求主導項目,向城規會申請增加地積比,但認為不可行。
黃遠輝:需求主導宜增地盤面積
身兼城規會副主席的市建局董事會非執董黃遠輝認為,城規會要增加地積比,須審視提升後能否達到社區協調,以及提升社區效益考慮,不能因為該項目是需求主導而放行。
他認為,需求主導對社區重建有幫助,需要繼續推行,從增加申請項目的地盤面積着手是較可行做法。
明報記者
他又指出,市建局有8個需求主導項目將上馬,「每個項目都需時5至6年完成,到項目推展中期,對市建局人手及現金流都會有壓力,若未來以每年數個的速度推展,市建局需檢討財務能否支持」。
本報檢視過去7個項目及今次項目,市建局合計要安置1009個住戶,但重建該8個項目後,只能提供818個單位,社會反而要為餘下的191戶提供公屋或其他安置資源,重建效益成疑。例如其中深水埗通州街項目,重建前舊樓總樓面為11.08萬平方呎,重建後的住宅面積只微增至11.28萬平方呎,反映對增加房屋供應作用不大。
部分重建地積比大減
市建局消息稱,部分申請需求主導的舊樓地積比最高達15倍,重建後反而要按現時7.5倍的地積比考慮,令重建沒有效益,部分申請舊樓是屬於一條街道的「中間」位置,「重建後街道的頭尾就難以重建,從社區規劃而言是很差」。董事會曾討論能否就需求主導項目,向城規會申請增加地積比,但認為不可行。
黃遠輝:需求主導宜增地盤面積
身兼城規會副主席的市建局董事會非執董黃遠輝認為,城規會要增加地積比,須審視提升後能否達到社區協調,以及提升社區效益考慮,不能因為該項目是需求主導而放行。
他認為,需求主導對社區重建有幫助,需要繼續推行,從增加申請項目的地盤面積着手是較可行做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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