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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企圖強姦女童前科的無業漢,去年在大埔街頭箍頸打劫穿校服女生,搶去女生財物後仍未滿足,把女生帶到山邊,逼她脫衣自慰,更用手指插女生下體,一遇反抗便毆打女生兼把她踢落坑渠等。他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昨斥他為「極暴力及危險的人」,將他重囚15年。
街頭箍頸行劫 帶走逼自慰
由陪審團裁定搶劫、非禮及襲擊3項罪成的被告張文偉(36歲),據悉曾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他昨聞判後拋下一句「砌生豬肉死差佬」。
法官說這是一宗「非常、非常惡劣的案件」,被告襲擊事主時「絕不手軟」,非禮行為亦極其損害事主自尊,「實際上與強姦無異」,法官稱想不到比本案更嚴重的非禮情節,判處被告非禮罪最高刑罰10年監禁,並與另外兩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官:想不到更嚴重的非禮情節
法官表示,案發時僅14歲的事主作供時仍顯得很驚慌,希望她在家人支持下能盡快走出陰影,又指事主在案中沒受到更嚴重傷害,全因她機警勇敢,臨危不亂,讚揚她是「令人敬佩的女童」。
法官又表揚負責調查的大埔重案組第一隊、向警方提供閉路電視片段的猛士汽車專業美容中心、刊登該片段截圖的報章,以及看到報道後向警方提供線索的市民姚重瑜和曾楚明。
案發去年1月3日晚上約7時,被告在大埔翠怡街打劫讀中三的事主,並把她帶到附近的山坡小路,要求她在寒冬下脫去衣服自慰,又用事主衣服包裹其手指,插入事主陰道及肛門,事主受辱哭泣,被告大罵「最憎女人喊」,把事主撞向欄杆及石壆等。其後被告讓事主離開,事主跑回家後報警。
被告過往有13次搶劫等案底,他於1995年、即17歲時聯同兩名男子在貨櫃內企圖強姦胞妹的13歲女同學,判囚4年半。
【案件編號:HCCC474/13】
街頭箍頸行劫 帶走逼自慰
由陪審團裁定搶劫、非禮及襲擊3項罪成的被告張文偉(36歲),據悉曾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他昨聞判後拋下一句「砌生豬肉死差佬」。
法官說這是一宗「非常、非常惡劣的案件」,被告襲擊事主時「絕不手軟」,非禮行為亦極其損害事主自尊,「實際上與強姦無異」,法官稱想不到比本案更嚴重的非禮情節,判處被告非禮罪最高刑罰10年監禁,並與另外兩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官:想不到更嚴重的非禮情節
法官表示,案發時僅14歲的事主作供時仍顯得很驚慌,希望她在家人支持下能盡快走出陰影,又指事主在案中沒受到更嚴重傷害,全因她機警勇敢,臨危不亂,讚揚她是「令人敬佩的女童」。
法官又表揚負責調查的大埔重案組第一隊、向警方提供閉路電視片段的猛士汽車專業美容中心、刊登該片段截圖的報章,以及看到報道後向警方提供線索的市民姚重瑜和曾楚明。
案發去年1月3日晚上約7時,被告在大埔翠怡街打劫讀中三的事主,並把她帶到附近的山坡小路,要求她在寒冬下脫去衣服自慰,又用事主衣服包裹其手指,插入事主陰道及肛門,事主受辱哭泣,被告大罵「最憎女人喊」,把事主撞向欄杆及石壆等。其後被告讓事主離開,事主跑回家後報警。
被告過往有13次搶劫等案底,他於1995年、即17歲時聯同兩名男子在貨櫃內企圖強姦胞妹的13歲女同學,判囚4年半。
【案件編號:HCCC4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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