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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六(22日),中紀委宣布,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十八大之後,已經數十名省部級官員受查,大眾對一個副省長落馬已不再驚訝,驚訝的是,當地黨報竟然事先不知此信息,在姚落馬當天,當地黨報還刊發姚木根的文章,在網上引發熱議。
副省長受查當天 官媒竟刊其文
副省長被查,當地官媒竟然都不知道。由官媒的反應還可以推斷,當地官方也未必知情,否則不會讓其在官媒露面,從而出現「一邊以領導身分在黨報發表講話、一邊被宣布落馬」這種令官方尷尬的場面。
據悉,《江西日報》刊登的姚木根署名文章是22日凌晨付印的,中央紀委宣布姚被調查是當天中午,姚當時還是副省長,此前代表省政府發表「世界水資源日」講話。對此,制度反腐專家表示,這種現象較好詮釋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之變化。
此前,因為紀委工作神秘,人們對官員(尤其是高官)受查一直有種想像,覺得紀委的調查官方肯定應該都知悉情况,起碼領導層應事先獲悉,然後才向社會宣布。
曝光度觀察失靈公衆想像破滅
基於此想像,公衆養成一個習慣,就是透過黨報和電視上的新聞來判斷政治走向和官員狀態,將黨報上領導的露面和排名當成政治風向標。如果網上傳聞指某名官員受調查,人們會去看黨報,看此人近期有無在報紙、電視上露面。如果有露面,就說明傳聞可能是假的,若沒露面,可能就有問題了。這個判斷的基礎就是,反腐敗是由地方主導,所以從黨報就能窺見反腐的風向標。
可這種想像,在姚木根落馬一事上完全失效了,透過黨報上的文章和排名來觀察反腐和政治動向的習慣,被證明很不靠譜。
上級紀委調查不受地方黨委領導
其實「地方事先不知情」的姚木根案並非個別個案,近來各種官員落馬都是如此,典型如南京市長季建業,他落馬之前,還參加當地各種會議,在官媒上發表講話。
顯然,當地對此並不知情。對這種上級紀委的獨立調查,從落馬後江蘇省、南京市紀委的被動也可看出,微博稱季落馬受查,可當地紀委一直未發布相關消息,可見也不清楚具體詳情。後來上級紀委發布消息後,地方才確認。這種被動,進一步確證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想透過地方媒體的報道來觀察反腐動向,也不可能了。
那種「黨媒放風」式的想像,預設了一個前提,反腐敗並非由上級紀委主導,而是地方黨委領導,尤其是地方「一把手」主導。紀委只是聽命辦案,缺乏獨立性。所以,紀委查誰,怎麽查,查到什麽程度,與何人一起查,什麼時候公布,公布到什麽程度,是地方領導決定的。這種邏輯下,自然就認為黨媒能成為反腐敗的晴雨表,而在黨報上露面,就表明是「安全」的。
新領導層加大反腐敗力度,一大表現就是強化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弱化了地方紀委「同級查同級」。這種強化主要透過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中央巡視組,安排退休官員以巡視方式對蒐集反腐線索並進行獨立調查,主要針對就是地方「一把手」,因為「一把手」常凌駕於法律之上,得不到應有的監督和約束,無法無天;二是強化了上級紀委的權威,同級紀委無力查處同級官員,尤其級別很高時,同級紀委更加弱勢,而上級紀委查案則彌補了不足,既能獨立調查,又能夠避免打草驚蛇走漏風聲。
內部人員指循線索辦案不對人
曾與一名在紀委工作的朋友聊過這一話題,探聽某人是否受查,他說他也不知道,紀委辦案並無目的性,而是根據線索調查。
比如調查一個市長,從這個線索也許就能順藤摸瓜牽出一個副省長,可開始完全不知道該副省長會有問題。發現線索會立刻向上級紀委報告,上級紀委再成立專案組調查,只對上級紀委負責,並不通報同級黨委領導,更不會透過官媒去「放風」。
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面,「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制度安排也是其中的一個籠子吧。
作者是內地時事評論員
副省長受查當天 官媒竟刊其文
副省長被查,當地官媒竟然都不知道。由官媒的反應還可以推斷,當地官方也未必知情,否則不會讓其在官媒露面,從而出現「一邊以領導身分在黨報發表講話、一邊被宣布落馬」這種令官方尷尬的場面。
據悉,《江西日報》刊登的姚木根署名文章是22日凌晨付印的,中央紀委宣布姚被調查是當天中午,姚當時還是副省長,此前代表省政府發表「世界水資源日」講話。對此,制度反腐專家表示,這種現象較好詮釋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之變化。
此前,因為紀委工作神秘,人們對官員(尤其是高官)受查一直有種想像,覺得紀委的調查官方肯定應該都知悉情况,起碼領導層應事先獲悉,然後才向社會宣布。
曝光度觀察失靈公衆想像破滅
基於此想像,公衆養成一個習慣,就是透過黨報和電視上的新聞來判斷政治走向和官員狀態,將黨報上領導的露面和排名當成政治風向標。如果網上傳聞指某名官員受調查,人們會去看黨報,看此人近期有無在報紙、電視上露面。如果有露面,就說明傳聞可能是假的,若沒露面,可能就有問題了。這個判斷的基礎就是,反腐敗是由地方主導,所以從黨報就能窺見反腐的風向標。
可這種想像,在姚木根落馬一事上完全失效了,透過黨報上的文章和排名來觀察反腐和政治動向的習慣,被證明很不靠譜。
上級紀委調查不受地方黨委領導
其實「地方事先不知情」的姚木根案並非個別個案,近來各種官員落馬都是如此,典型如南京市長季建業,他落馬之前,還參加當地各種會議,在官媒上發表講話。
顯然,當地對此並不知情。對這種上級紀委的獨立調查,從落馬後江蘇省、南京市紀委的被動也可看出,微博稱季落馬受查,可當地紀委一直未發布相關消息,可見也不清楚具體詳情。後來上級紀委發布消息後,地方才確認。這種被動,進一步確證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想透過地方媒體的報道來觀察反腐動向,也不可能了。
那種「黨媒放風」式的想像,預設了一個前提,反腐敗並非由上級紀委主導,而是地方黨委領導,尤其是地方「一把手」主導。紀委只是聽命辦案,缺乏獨立性。所以,紀委查誰,怎麽查,查到什麽程度,與何人一起查,什麼時候公布,公布到什麽程度,是地方領導決定的。這種邏輯下,自然就認為黨媒能成為反腐敗的晴雨表,而在黨報上露面,就表明是「安全」的。
新領導層加大反腐敗力度,一大表現就是強化了「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弱化了地方紀委「同級查同級」。這種強化主要透過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中央巡視組,安排退休官員以巡視方式對蒐集反腐線索並進行獨立調查,主要針對就是地方「一把手」,因為「一把手」常凌駕於法律之上,得不到應有的監督和約束,無法無天;二是強化了上級紀委的權威,同級紀委無力查處同級官員,尤其級別很高時,同級紀委更加弱勢,而上級紀委查案則彌補了不足,既能獨立調查,又能夠避免打草驚蛇走漏風聲。
內部人員指循線索辦案不對人
曾與一名在紀委工作的朋友聊過這一話題,探聽某人是否受查,他說他也不知道,紀委辦案並無目的性,而是根據線索調查。
比如調查一個市長,從這個線索也許就能順藤摸瓜牽出一個副省長,可開始完全不知道該副省長會有問題。發現線索會立刻向上級紀委報告,上級紀委再成立專案組調查,只對上級紀委負責,並不通報同級黨委領導,更不會透過官媒去「放風」。
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面,「查案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制度安排也是其中的一個籠子吧。
作者是內地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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