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通訊局真的龍門任你搬,對付王維基時嚴厲吹雞,對無綫亞視,卻三張黃牌也不驅逐離場。
通訊局指,「無綫亞視的電視信號『有可能』被手提裝置接收」,實情是,這不是「有可能」,而是已經發生。2008年無綫新聞測試地面數碼廣播的報道,清楚收到廣播信號。
通訊局的「有可能」字眼,有淡化兩台違規的嫌疑。
通訊局再說,「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數碼地面電視信號,被手提裝置接收,這並不等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奇怪,為什麼通訊局不能在王維基事件上,用相同標準呢?「本地流動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流動數碼電視信號,被指明處所接收,並不等同提供免費電視服務。」
無綫說自己根本無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王維基也早就聲明無意入屋;為何通訊局認可無綫,否定王維基?大家都是自由心證,通訊局的裁判何以厚此薄彼?通訊局又解釋,觀眾不能在移動時流暢地接收有關的電視服務,所以不構成證據證明兩家電視台在提供上述流動電視服務。
這讓人費解,流動電視,幾時搬龍門變成「流暢電視」?發牌文件除了提到要有足夠的覆蓋率,幾時提到要「流暢」,或者「不能起格」?
當日中移動的CMMB制式,只有VCD質素,在流動裝置收看,其實也會起格,難道中移動當日也不算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按此邏輯,是否只要王維基可以把入屋信號弄得起格,便能合法入屋廣播,而不視作「固定住所的免費電視服務」?
通訊局,請僵化而果斷的執法,裁定無綫亞視違規,要求兩台申領流動電視牌照;又或者,像要求王維基一般,要求兩台自行阻止數碼信號不會被手提流動裝置收到,這才叫公平。
記住,政府不是真的可以玩晒的﹗
通訊局指,「無綫亞視的電視信號『有可能』被手提裝置接收」,實情是,這不是「有可能」,而是已經發生。2008年無綫新聞測試地面數碼廣播的報道,清楚收到廣播信號。
通訊局的「有可能」字眼,有淡化兩台違規的嫌疑。
通訊局再說,「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數碼地面電視信號,被手提裝置接收,這並不等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奇怪,為什麼通訊局不能在王維基事件上,用相同標準呢?「本地流動免費電視服務持牌人的流動數碼電視信號,被指明處所接收,並不等同提供免費電視服務。」
無綫說自己根本無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王維基也早就聲明無意入屋;為何通訊局認可無綫,否定王維基?大家都是自由心證,通訊局的裁判何以厚此薄彼?通訊局又解釋,觀眾不能在移動時流暢地接收有關的電視服務,所以不構成證據證明兩家電視台在提供上述流動電視服務。
這讓人費解,流動電視,幾時搬龍門變成「流暢電視」?發牌文件除了提到要有足夠的覆蓋率,幾時提到要「流暢」,或者「不能起格」?
當日中移動的CMMB制式,只有VCD質素,在流動裝置收看,其實也會起格,難道中移動當日也不算提供流動電視服務?
按此邏輯,是否只要王維基可以把入屋信號弄得起格,便能合法入屋廣播,而不視作「固定住所的免費電視服務」?
通訊局,請僵化而果斷的執法,裁定無綫亞視違規,要求兩台申領流動電視牌照;又或者,像要求王維基一般,要求兩台自行阻止數碼信號不會被手提流動裝置收到,這才叫公平。
記住,政府不是真的可以玩晒的﹗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