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0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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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公司型開放式基金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徵詢公眾和金融服務業界意見,諮詢期至6月19日。
財政預算案早前宣布,政府將為這類基金提供合適的法律及監管框架,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目前,開放式投資基金只可以單位信託而非以公司形式成立。政府建議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內加入賦權條文,以便另訂適用於公司型開放式基金的附屬法例,詳細訂明規管這類新結構的規定。
諮詢文件可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下載,意見可以
電郵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