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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就未來10年發電燃料組合,提出兩個方案諮詢公衆,其中向南方電網(下稱南網)直接買電,佔本港發電比例三成,突破了政府的一貫政策,性質上有引入競爭,打破中電與港燈的壟斷地位的意味。不過,向南網買電,成本與由兩電發電相若,市民不會因而得益;諮詢文件對南方電網一些評估,例如可靠性等,過於粗疏,並無足夠資料判別其優劣。另外,從諮詢文件的鋪陳,政府刻意推銷買電方案,在再生能源使用和較廉宜的核電,卻沒有交代,使公衆缺乏衆端參觀比對,難以抉擇。
政府的買電新思維
必須做到市民得益
政府推動發電減排,減少依賴燃煤,以改善空氣質素。過去,政府除了要求兩電採用更多天然氣發電,另外傾向增加購買核電,例如由現在約佔兩成,增至四成甚或更多,但是,3年前日本3.11地震海嘯,釀成福島核電廠的災難,反核電聲浪響徹全球,使得許多國家地區對核電取態轉趨謹慎,特區政府也改變思路,不增加輸入核電,提出直接向南方電網買電,應對未來數年兩電部分發電機組陸續退役的用電需求。
諮詢文件列陳向南網買電有不少好處,例如燃料多元化,南網的發電量,其中非化石燃料佔44%,化石燃料佔56%,發電燃料組合火電(62%)、水電(31%)、核能(6%)、風能(1%);若本港向南網買電,理論上本港可引入原本沒有的潔淨燃料;另外,買電方案可增強本港兩個電網的聯繫,變相打破兩電各據一方的局面,創造了引入競爭的空間。這兩點,可以視為買電的優點,不過,南網供應本港的電量,是用什麼燃料發電,無從查究,本港也沒有途徑監察,這一點,相信會引發特別是環保人士的關注和討論。
無論電廠或是電網供電,可靠性是重中之重,特別是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國際都會的定位,若供電不穩定,可能會帶來災難性後果。中電和港燈雖然在電價方面備受爭議,但是歷來它們的供電可靠性極高,分別達到99.9996%和99.9998%,紀錄良好,服務質素使人滿意。
南方電網於2002年成立,12年來這個電網的可靠性,諮詢文件並無往績介紹,僅有「這個方案的可靠性有多高,取決於是否有足夠電力供應給香港」的說法,另外則是「從內地輸入更多電力在技術層面是可行的」、「我們會進行詳細的技術研究」等,云云,看來政府雖然傾向買電,但是對南網供電的可靠性和穩定性,所知也不多。本港與內地在很多方面處於不同水平,政府就供電可靠性,絕對不能有所妥協,必須確保有類如兩電的高水平、高質素,才考慮大量輸入電量,不過,若因此要本港出巨資興建基礎設施,是否值得屬於另一個問題了。
還有兩點值得注意:(1)若本港向南網買電,發電成本與2008至2012年5年比較,增幅約1倍,包括輸入電力的成本及建設所需跨境輸電設施的資本投資,不過,這個增幅,並未計本地輸/配電、客戶服務及其他支援服務的成本;從相關投資和成本看來,市民日後承擔的電價,不會因為買電而減少,問題只是增加多少而已。(2)買電所需投資,若由中電和港燈負責,而它們的利潤仍然與固定資產淨值掛鈎,則豈非又可能為兩電增加利潤提供藉口和搭建平台?所以,政府的買電新思維,必須從長計議,政策決定的大前提,應該是真正做到市民得益。
另外,2008年兩電與政府談判利潤管制計劃時,因應社會要求開放電網,引入競爭,兩電在管制條款要求加入所謂「擱淺條款」,獲政府接納。擱淺條款目的在強化兩電擁有電網的權益,若政策上要求開放為其他供電之用,兩電可以得到補償。若政府決定向南網買電,會否觸動了兩電在電網的利益,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
核電與再生能源
政府應讓市民選擇
以往,社會對採用什麼能源發電,有兩方面討論,一是電價低廉,一是認同為了減排,願意為此多付電價。關於較低廉電價,現在中電向大亞灣核電站買電,每度電約0.5元,較南方電網供電每度約需0.8元,廉宜很多,但是政府的諮詢報告並未將之列為選項,社會、市民無從討論。我們認為,政府大可繼續將核電列為一個選項。
香港不少市民有意願為環保多付電價,南方電網既然包括雲南的水力發電,政府理應提出一個方案,指定供港電量來自雲南的水力發電廠,這種「點唱式」的「點對網」供電,由於可能需要投資於基礎設施,加上電網或需撥出固定空間為香港服務,電價或許甚為高昂;不過,既然可再生能源是許多人的選擇,則政府提出方案,列舉數據,供社會和市民討論再作抉擇,較為恰當。若電價成本計算出來,整體社會根本不可能承擔,也算是政府盡了交代的責任。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政府的買電新思維
必須做到市民得益
政府推動發電減排,減少依賴燃煤,以改善空氣質素。過去,政府除了要求兩電採用更多天然氣發電,另外傾向增加購買核電,例如由現在約佔兩成,增至四成甚或更多,但是,3年前日本3.11地震海嘯,釀成福島核電廠的災難,反核電聲浪響徹全球,使得許多國家地區對核電取態轉趨謹慎,特區政府也改變思路,不增加輸入核電,提出直接向南方電網買電,應對未來數年兩電部分發電機組陸續退役的用電需求。
諮詢文件列陳向南網買電有不少好處,例如燃料多元化,南網的發電量,其中非化石燃料佔44%,化石燃料佔56%,發電燃料組合火電(62%)、水電(31%)、核能(6%)、風能(1%);若本港向南網買電,理論上本港可引入原本沒有的潔淨燃料;另外,買電方案可增強本港兩個電網的聯繫,變相打破兩電各據一方的局面,創造了引入競爭的空間。這兩點,可以視為買電的優點,不過,南網供應本港的電量,是用什麼燃料發電,無從查究,本港也沒有途徑監察,這一點,相信會引發特別是環保人士的關注和討論。
無論電廠或是電網供電,可靠性是重中之重,特別是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國際都會的定位,若供電不穩定,可能會帶來災難性後果。中電和港燈雖然在電價方面備受爭議,但是歷來它們的供電可靠性極高,分別達到99.9996%和99.9998%,紀錄良好,服務質素使人滿意。
南方電網於2002年成立,12年來這個電網的可靠性,諮詢文件並無往績介紹,僅有「這個方案的可靠性有多高,取決於是否有足夠電力供應給香港」的說法,另外則是「從內地輸入更多電力在技術層面是可行的」、「我們會進行詳細的技術研究」等,云云,看來政府雖然傾向買電,但是對南網供電的可靠性和穩定性,所知也不多。本港與內地在很多方面處於不同水平,政府就供電可靠性,絕對不能有所妥協,必須確保有類如兩電的高水平、高質素,才考慮大量輸入電量,不過,若因此要本港出巨資興建基礎設施,是否值得屬於另一個問題了。
還有兩點值得注意:(1)若本港向南網買電,發電成本與2008至2012年5年比較,增幅約1倍,包括輸入電力的成本及建設所需跨境輸電設施的資本投資,不過,這個增幅,並未計本地輸/配電、客戶服務及其他支援服務的成本;從相關投資和成本看來,市民日後承擔的電價,不會因為買電而減少,問題只是增加多少而已。(2)買電所需投資,若由中電和港燈負責,而它們的利潤仍然與固定資產淨值掛鈎,則豈非又可能為兩電增加利潤提供藉口和搭建平台?所以,政府的買電新思維,必須從長計議,政策決定的大前提,應該是真正做到市民得益。
另外,2008年兩電與政府談判利潤管制計劃時,因應社會要求開放電網,引入競爭,兩電在管制條款要求加入所謂「擱淺條款」,獲政府接納。擱淺條款目的在強化兩電擁有電網的權益,若政策上要求開放為其他供電之用,兩電可以得到補償。若政府決定向南網買電,會否觸動了兩電在電網的利益,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
核電與再生能源
政府應讓市民選擇
以往,社會對採用什麼能源發電,有兩方面討論,一是電價低廉,一是認同為了減排,願意為此多付電價。關於較低廉電價,現在中電向大亞灣核電站買電,每度電約0.5元,較南方電網供電每度約需0.8元,廉宜很多,但是政府的諮詢報告並未將之列為選項,社會、市民無從討論。我們認為,政府大可繼續將核電列為一個選項。
香港不少市民有意願為環保多付電價,南方電網既然包括雲南的水力發電,政府理應提出一個方案,指定供港電量來自雲南的水力發電廠,這種「點唱式」的「點對網」供電,由於可能需要投資於基礎設施,加上電網或需撥出固定空間為香港服務,電價或許甚為高昂;不過,既然可再生能源是許多人的選擇,則政府提出方案,列舉數據,供社會和市民討論再作抉擇,較為恰當。若電價成本計算出來,整體社會根本不可能承擔,也算是政府盡了交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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