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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增兩措施限抗議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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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18日 06:35
2014年03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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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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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本周三(19日)開始實施兩項新措施,限制出席者向官員及議員抗議。措施要求所有到立法會出席會議或旁聽者,都要通過安全檢查;出席會議的人進場時就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但相關人士仍可使用「化名」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否認有關做法是收緊現有安排,強調「盡一切可能讓公眾人士表達意見,同時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出席會議旁聽要過安檢

兩個月前幾名學民思潮成員出席政改諮詢公聽會時,離開座位走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遞交要求全民提名請願信,隨即被立法會保安拉走,並遭扣留在立法會一房間內逾1小時,引起關注。


曾鈺成表示,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總結事件時,要求秘書處改善現有安排。被問及有關規定是否收緊出席限制,以及保障官員和議員免被「掟嘢」,他回應說保障議員和官員不被襲擊,是一直都有的規矩。至於出席者會否被沒收標語或其他表達意見的道具,他表示,根據立法會的規定,在立法會不得展示標語、橫幅,也不能叫口號,這些規定一直都有,過往有參加者不了解,不代表未來仍可以做。


學民批收緊言論自由

學民思潮發言人黎汶洛回應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是無問題,但批評措施收緊言論自由,指過去很多人出席會議時都會擺放一張A4大小的示威標語。


另外,「愛港行動」發起在周日下午2時半,由維園遊行至政府總部,促請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召集人陳淨心質疑未完善《基本法》的立法工作,何來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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