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瑞銀HIBOR報價操控 金管沒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15日 06:35
2014年03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金管局過去一年多就香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定價進行調查,昨日公布結果。接受審查的9間報價銀行中,僅瑞士銀行(UBS)涉及失當行為,除此以外並無證據顯示各家銀行合謀操控拆息定價。鑑於瑞銀未對市場拆息造成嚴重影響,金管局僅要求該行懲處涉事員工及改善內部監管,但毋須罰款。


瑞銀已於2010年停止擔任HIBOR的報價銀行。另外,金管局基於已掌握的資料,今年2月決定要求另一間銀行參與調查,審查仍在進行中。


金管局過去一年審閱銀行3100多萬份通訊記錄後,發現瑞銀在2006至2009年期間,約有100份內部聊天記錄載含交易員向HIBOR報價員提出更改報價的要求,冀藉此操控定價。儘管瑞銀獲悉職員的失當行為,卻沒有向金管局報告。


要求懲處員工及改善監管

涉案交易員共有6人,其中4人在新加坡工作,2人在香港。金管局要求瑞銀對涉事交易員及知情不報職員採取適當處分,惟上述交易員已離職。該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該批交易員的失當行為已被記錄在案,日後他們若申請須報呈銀行監管機構審批的職位,當局會參考相關紀錄,有需要時會向海外機構提供資料。


此外,金管局認為瑞銀在HIBOR報價程序及內部監控方面亦存在重大缺失,要求該行6個月內實施補救方案,並要外聘核數師評估成效。之後會因應瑞銀的改善情况,考慮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


瑞銀在今次事件中毋須被罰款。相比之下,去年新加坡央行對涉及操縱基準利率的銀行嚴厲得多,銀行須增撥巨額法定儲備予央行,不能收取利息(見表)。阮國恒表示,經評估後,瑞銀的更改報價要求對HIBOR定價的影響微不足道,相信處分安排合理。當局更希望透過今次事件令銀行明白,涉及不當行為或刻意漏報者須為此負上責任。


資深銀行家陳鳳翔稱,瑞銀涉不當行為的信息,部分在金融海嘯前出現,當時環球監管體系未如現時清晰和嚴謹,難免有銀行犯錯。而瑞銀本身從事的貨幣炒賣業務,較其他本地報價銀行多,不排除因此產生操縱拆息的誘因。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監管機構以往未有就銀行的操守、盡職審查等方面提供清晰指引,未來應致力堵塞監管漏洞,若有銀行再犯,就要更嚴厲處罰。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