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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100億女子潛逃召擔保人「解畫」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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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14日 21:35
2014年03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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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女子涉在港清洗100億元黑錢,獲准以3000萬元現金和10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但她獲保釋後逃之夭夭,兩名擔保人被法庭下令下周三上庭「解畫」。其中一名擔保人昨申請押後聆訊,以如期參加宗親會旅遊。裁判官批准其申請,但認為其提供的人事擔保額達500萬元,促其考慮聘請律師。


保額500萬 官促聘律師

來自內地的女被告趙丹娜(21歲)涉利用8個戶口清洗100億元黑錢,還押半年後獲准以3000萬元保釋外出,本年1月棄保潛逃。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早前下令充公該筆保釋金,並要求兩名擔保人到庭解釋。其中一名提供500萬元人事擔保的男子趙端成(譯音),早前去信法庭要求延期到庭。他昨在庭上稱,去年12月已安排與母親參加宗親會旅行,計劃本月19至23日遊覽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杜官問到,趙母大可由其他團友照顧或退團,趙端成稱其母年過八十,未曾造訪星馬,他欲偕母同遊,與宗親聯誼。他在庭上未有交代與同姓趙的被告的關係,控方則表示同意押後。


律師﹕擔保人不會被收監

趙端成早前為被告提供100萬元現金及400萬元人事擔保,杜官指他的擔保額不低,且被告下落不明,有可能令他被扣押,問他有否考慮聘請律師處理案件。趙端成聞言回應稱原本沒有考慮,但聽罷杜官說話才有此打算。杜官遂批准申請,押後至下月7日聆訊,讓趙端成與另一擔保人一同解釋被告的去向。杜官稱下周三聆訊會提醒另一擔保人考慮應否聘請律師。


擔保人會否為潛逃被告而身陷囹圄,律師梁永鏗指出,被告找來親友提出人事擔保,令法庭相信被告不會逃去無蹤,若被告潛逃,擔保人不會因此被收監,但要應法庭要求解釋被告去向,並有可能被充公已支付的人事擔保金,以及被要求支付已承諾、但未支付的人事擔保金餘額。


【案件編號:TWCC1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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