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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踩單車須申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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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10日 06:35
2014年03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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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巿民想一邊踏單車,一邊欣賞自然郊野公園內的美景,千萬要謹記事先向漁護署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申請越野單車許可證,才可使用郊野公園內的指定單車徑。申請表格可在漁護署的網頁下載,費用全免,而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申報人須先徵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方可申請。


未持有效許可證或在非郊野公園內的指定單車徑踏單車,可被漁護署的巡邏職員票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申請表格網址﹕www.afcd.gov.hk/tc_chi/permit/permit_cou/cou_app_pric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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