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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Pedelec不能在香港合法駕駛,但在歐洲、美國、日本、新加坡,甚至在澳門及內地愈來愈普遍,現居挪威、曾撰寫《來生不做中國人》的鍾祖康稱,Pedelec不會令人騎得很快,最大功用是省力,可以輕鬆上斜,「香港很多地方都不平坦,很多斜路,如果體能差一些或年紀大的人,斜路怎樣騎到上去?」
鍾祖康稱,4年前開始騎Pedelec,因為可以作代步工具,若住在一些偏僻地方,可以毋須乘的士,十分方便,是「窮人恩物」。
日本歐盟嚴限速度
根據網上各地有關單車網的資料,日本和歐盟均對Pedelec嚴格規管,日本要求所有Pedelec均屬智慧型,可以按不同的速度去調節摩打輸出比率,而且時速限制為24公里。
歐洲議會2009年訂立Pedelec標準,包括時速超過25公里須自動斷電,最大功率為250瓦。美國的Pedelec規管較寬鬆,只要最高時速不超過32公里,重量不超過50公斤,便可以行駛。澳門與香港一樣,沒有相關Pedelec的法規,但澳門採取寬鬆政策,沒有禁止Pedelec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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