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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迪﹕沒有權力就沒有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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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3月01日 06:35
2014年03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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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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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劉進圖先生遇襲,我的「面書」出現了較過去幾宗河蟹媒體事件更要多的關注,有更多對香港「變得陌生」的感嘆,有更多「香港人仲唔醒」的詰問,有更多的集體黑衣照和集會。表面看,香港社會(至少是較關心時事那一群)對失去自由的惶恐,以及所激發的情緒,比爭取民主普選要強得多。


我也被襲擊消息震動到睡不着覺,也很珍惜市民自發行動所表現出的團結,這樣的香港真是令人動容。可是我也逐漸懷疑這種對捍衛新聞自由的表態可以把我們帶到什麼地方?我甚至懷疑北京並不介意見到香港人為了捍衛新聞自由而群情洶湧,因而把更重要的事情擱下。


香港人都耳熟能詳,新聞界作為第四權,任務就是監察社會上其他權力的行使,將權貴千方百計藏在地氈底下的惡事醜事欺凌弱小的事暴露出來,暴露出來的目標就是希望能夠改變目前的權力關係,因此新聞界是社會變革的重要力量。但暴露本身並不能帶來變革,在民主社會裏,暴露之後我們還需要「主權在民」的政府將偏差修正;而在政治權力被壟斷的社會,暴露之後我們只能寄望大家站出來抗爭,奪回人民應有的權力,建立「主權在民」的新政體。


捍衛新聞自由

須正名為爭取權力運動

換句話說,新聞自由是代議民主社會確立用以自我監督的機制——先有「主權在民」的政府,新聞自由才應運而生。此中的新聞自由當然也有可爭議之處,譬如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僱員斯諾登的泄密案,就觸發美國社會爭論媒體應否有自由報道可能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消息。然而之所以可以出現爭論,亦是基於「主權在民」。


從殖民地時代到由北京以代理人接管,香港市民一直缺乏權力意識,長時間都搞不清楚「主權在民」所謂何事(連王光亞都笑香港人不懂得做boss)。在殖民地時代基於大國角力而臨時由當權者賦與的半桶水言論自由(所謂半桶水,同文王慧麟兄在《星期日明報》的文章〈假的假不了〉已用商台作例子清楚解釋,不贅),香港人一方面視之為理所當然的核心價值,另一方面卻不知道新聞自由有其權力基礎,沒有「主權在民」支撐的新聞自由,不堪一擊。


因此,無論從局部或全局來看,捍衛新聞自由都必須正名為爭取權力運動。局部來說,如果既沒有財力和政治權力的新聞從業員要在一張報紙或一間電視台捍衛新聞自由,就必須組織工會,並發展至能夠威脅通過罷工影響新聞生產的力量(組織對象要包括印刷房和控制廣播機器的工友)。從全局來看,要保障香港的新聞自由,香港市民必須放下以為「沒有民主也可以有自由」的殖民地虛假意識,一心一意爭取建立主權在民的政府。北京計劃在香港搞俄羅斯那一套「威權假民主」已經不是秘密,日後做新聞和從事政治運動也不能確保人身安全,要留低而不認命的香港人不應有幻想,也沒有第二條路。


希望劉先生安心養傷,盡快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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