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8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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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新《公司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下周一實施,為在港成立和營運的公司提供現代化的法律框架。
現行《公司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內大部分條文會廢除,並改稱為《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主要涵蓋公司清盤事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新條例旨在加強企業管治、方便營商、改進規管、並使法例現代化,以鞏固香港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地位。
新條例生效後,公司須符合條例規定,以新表格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申報表。
詳情可瀏覽公司註冊處
網頁,或致電3142 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