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姊妹同住九龍塘獨立屋,去年凌晨疑遭賊入屋行劫,打劫之餘與事主連番對話,稱「兩姊妹幾溫馨」,又着二人「瞓天光」。受過演唱訓練、任職舞台劇導演的妹妹稱,在黑暗中記得賊人的聲音,情况就如電影《食神》橋段,在認人手續中要求各人讀出「唔使驚,我唔會傷害你哋嘅」,終憑聲音認出賊人。
如電影《食神》橋段認人
被告陳秉文(56歲)昨否認兩項搶劫罪和兩項盜竊罪,案件在區院開審。兩名年約30歲的事主陳穎欣(Grace)和其妹陳穎思(Joyce)同住在九龍塘又一村花園獨立屋。她們供稱,去年9月11日約凌晨4時,有賊人闖入屋內,任柔道教練的姊姊醒來,賊人手持菜刀及電筒稱﹕「我嚟求財嘅,將屋企值錢嘢攞晒出嚟。」姊姊交出共值約1.5萬元頸鏈、提款卡等財物,賊人又說﹕「唔使驚,我唔會傷害你哋嘅!」後來妹妹亦交出約1.5萬元現金和提款卡,兩人的戶口後來各被提去2萬元。
被告留在屋內約半小時,其間與姊妹「不停講嘢、絕無冷場」,例如問「你哋啱啱搬嚟㗎?咁多嘢嘅?」被告取去財物後,又叫姊妹回房間「咪埋眼一覺瞓天光,就無事發生過㗎喇!」後來被告得知妹妹每天8、9時起牀,就問她:「咁早起身做咩呀?」又稱對她們很「仁慈」,最後說「兩姊妹幾溫馨呀」,然後離開睡房,妹妹待被告離開後報警。
讀出「唔使驚,我唔會傷害你哋嘅」
現為舞台劇導演兼演員的妹妹,稱習慣於在黑暗環境工作。2004至09年她在演藝學院曾接受演唱訓練,上過聲音課程,對辨別聲音「好敏感」,認得賊人聲線是「低沉唔夠氣」。
案發後約一個月、即去年10月21日,妹妹到警局認人。庭上播出當日認人片段,妹妹要求參與認人手續的人輪流說出「唔使驚,我唔會傷害你哋嘅」,當被告讀出時,妹妹即「全身震,個心跳得好快」,加上認得其身形、身高及右眼與賊人相符,認出被告就是賊人。據悉,被告左眼自幼已裝上假眼球。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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