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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聯租主席女兒冰場 涉利益衝突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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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24日 06:35
2014年02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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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滑冰聯盟」(下稱「冰聯」)近年屢次未有採用深圳滑冰場,改往車程較遠的東莞滑冰場集訓及舉辦比賽。本報偵查發現,冰聯選用的東莞滑冰場,原來由冰聯主席兼董事葉小燕的女兒葉丹丹全資擁有,而這對母女,是前總理李鵬的媳婦和孫女。


此外,廉署向體育界發出的《防貪錦囊》,清楚指明若租用董事親屬的場地訓練,便會涉及利益衝突,故須盡量避免及向董事會申報。有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及體育學者均表示,冰聯須清楚交代事件。


港隊集訓比賽租用

香港滑冰聯盟發言人回應時證實,近兩年安排港隊前往東莞「冰星真冰」滑冰場集訓。「本會看到葉小燕自2011年起,每年有向有利益衝突申報要求的政府部門做出申報……滑冰場100%股權屬於其女兒葉丹丹。」不過,當本報追問,葉小燕究竟向哪個政府部門申報其母女的關係時,冰聯表示不會再回應。記者昨致電及發短訊到葉小燕的手機,但至截稿前均未有回應。


不用深圳場 稱東莞場「距港最近」

冰聯發言人表示,選用東莞「冰星真冰」滑冰場,因為它是「離香港最近、常年保持結冰狀態,符合國際滑冰聯盟規則……」本報及後追問,深圳最起碼有兩間國際標準的滑冰場,距離香港更近,甚至離羅湖關口僅1公里(見另稿),為何捨近取遠?冰聯就上述提問至截稿前沒有回應。


記者向資助冰聯租場的康文署及香港體育學院查詢,康文署沒有回應葉小燕曾否向該部門申報利益衝突關係,也拒絕將發放給冰聯的《撥款指引》公之於眾。署方表示,過去兩年,共向冰聯提供約240萬港元資助,用於本地的訓練活動。


一名冰聯會員的家長向本報投訴稱,其女兒近兩年曾參與東莞「冰星真冰」的訓練營,她說﹕「其實每日上冰(練習)都是兩個小時,下午便回酒店睡覺,但我特意要請假一個多星期到東莞陪她,試問10多歲女,你放心她自己在那兒嗎?」她表示,2011年東莞「冰星真冰」啟業前,花樣滑冰訓練營都在香港MegaBox或深圳「世界之窗」舉行,「若在深圳舉行,我照樣可以返工,放工後才到深圳接她也可以」。


港辦大賽移東莞受質疑 冰聯:遵指引

這名家長質疑,冰聯將「2011年亞洲花樣滑冰錦標賽」移師東莞舉行並不適當,「香港爭得主辦權的大賽,以往在MegaBox舉行,轉去東莞比賽,香港媒體甚少報道,完全推動不到香港滑冰運動」。冰聯回應稱,選擇東莞曾經公開詢價,並遵守政府指引,經冰聯執委會通過決定的,主席葉小燕亦遵守了避席的原則。


立法會議員、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家洛表示,冰聯「利益衝突很明顯。深圳至少有兩個合適的場地,為何要捨近取遠,選用葉小燕至親的場館?招標、問價的細節如何?由於事件涉及公帑,性質屬相當嚴重」,會提交立法會跟進。陳表示,冰聯「無詳細解釋葉小燕怎樣避席,若只於投票時避席,就是『假動作』。最重要是整個過程都要避席」。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表示,冰聯受公帑資助,若深圳有租金相若,甚至更低的場地出租,冰聯便要充分解釋,並記錄在案,「這個涉及利益衝突的決定,必須知會政府,否則即屬自己批自己」。


議員律師學者促交代「捨近取遠」

浸會大學體育系主任鍾伯光認為,冰聯選用訓練場地時「捨近取遠」,就要仔細羅列原因供隊員參考,「冰聯要解釋,為何將香港爭得主辦權的亞洲花樣滑冰錦標賽,選擇於東莞舉行?港人希望觀賞都不方便啦!」

香港花樣滑冰女代表馬曉晴的母親表示,女兒多數在東北及華北訓練,回港期間曾往東莞參賽,但距離香港「好遠」,寧留港訓練,或往世界之窗、羅湖萬象城的滑冰場訓練,而曉晴曾在萬象城跟隨駐場名將世界冠軍陳露深造。


香港冬奧短道速滑代表呂品韜的母親向本報表示,平時兒子多數在長春訓練,除了今屆冬奧前備戰在東莞「冰星真冰」訓練外,過去從未在「冰星真冰」練習,「他小時候則大多數選擇在香港又一城訓練」。兩名家長對於葉小燕母女的利益衝突問題,均表示不太了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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