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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行為副學士生再非法性交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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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22日 06:35
2014年02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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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嶺大社區學院副學士男生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而被判守行為,惟他未安分守己,守行為期間透過「微信」手機程式結識13歲女生,相約在男方寓所內相聚及性交。他早前承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周俊生(19歲)早前承認去年9月某日,在屯門富健花園的寓所內與13歲的X性交。去年7月,二人透過微信結識並聯絡,直至案發當天相約見面,返回案發單位內性交。X事後向友人及教師透露事件,被告於去年10月被捕。


被告原被控強姦罪,後獲改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後認罪,早前已因違反守行為令,支付1000元擔保金。辯方昨稱被告已有悔意,請求輕判。


【案件編號:TMCC3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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