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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賣樓收入減 難抵消公屋開支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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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22日 06:35
2014年02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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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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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委會自1994年與政府重整財務協議後,已加強財政獨立和自負盈虧角色,儲備一直充足,主因是透過興建居屋賣樓,抵消公屋開支。在房委會回歸後建居屋的高峰期,如在2000年時,一年可預售2.8萬間居屋,居屋收入可高達230億元,足以抵消公屋和居屋建築成本。惟房委會預測,到2016和2017年出售新居屋,兩年收入只有140億元,每年平均70億元,較高峰期少七成。


投資收入逐年跌

另外,以往房委會財政較健全,亦受惠於分拆領匯商場出售前的零售租金收入,2000年時,商場運作盈餘可達14億元,現在分拆後盈餘已減少一半,只得8億元。分拆領匯後,房委會一筆過獲約340億元現金收益,令每年投資收入大增,足以應付過往數年的公屋支出。不過,隨着投資收入逐年減少,公屋建築支出大升,房委會財政面臨整頓。


昔賣一居屋抵建兩公屋

以往出售一間居屋的價格相對高,足可建兩間公屋,蘇偉文稱,以往居屋定價一般為市價七成,當年不少年輕人有能力負擔,「但家即使貼近市價七成,對好多家庭都會覺得貴,負擔比較吃力,以前都試過調低至六成或以下,但一旦新居屋這樣做,是否仍可一間居屋補兩間公屋?這個肯定有難度」。


惠記集團副主席單偉彪表示,部分建材如鋼筋、油渣、石屎等價格升幅已經緩慢,但建築工人薪酬大幅攀升,建築成本已飈升。


他說,房委會要求加快工程進度亦是一大因素,「以前平均6日建(公屋)一層,家要5日,自然需要投放加多資源,加快進度」。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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