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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擠迫 滅火危險品旁辦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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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08日 21:35
2014年02月0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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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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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電台新大樓撥款觸礁,令600名港台員工要繼續忍受擠迫的工作環境。本報日前走訪電視大廈,見走廊放置文件櫃、錄音帶,有製作部員工的辦公桌設於走廊,亦有人要在放置大型滅火設施旁工作;布景板、道具等存放空間不足,被迫放於天台無入則的鐵皮屋內,專家認為情况不理想。工會和管理層均慨嘆港台空間早已超出負荷,促請立法會重新仔細考慮新大樓撥款。


逾10貨櫃作臨時辦公室

港台近年擴大規模,去年起開展數碼電視廣播,增加人手機器,令大樓不敷應用。除了在廣播大廈停車場放了10多個貨櫃作臨時辦公室或會議室,員工工作空間亦很狹窄。記者日前走訪電視大廈,除多個部組的員工位置設在走廊轉角位外,更有員工要在消防設施旁工作。


該處為B2層通向緊急逃生出口的盡頭,設置了一個俗稱「樽房」的「七氟丙烷氣瓶儲存室」,存放了6個紅色大型壓縮氣樽,這種化學物料是作滅火之用,是大廈消防設施的一部分。該儲存室以鐵網閘分隔,旁邊放有一些紙皮箱及一些電腦設備,兩名員工在旁邊工作。


另外,電視製作需要道具和布景,但大廈內儲物地點、地面大堂旁的道具房早已爆滿,需佔用天台空間。天台放置大批木製布景板、鐵製支架等,天台中間有一個約800平方呎的鋅鐵頂蓋,翻查屋宇署圖則,該鋅鐵頂蓋並無入則。


存放大型壓縮氣樽 應防火間隔

屋宇署發言人稱,港台屬於政府建築物,不受《建築物條例》規限,不屬屋宇署監管範圍。金科消防顧問技術總監梁錦得指出,政府建築物不受消防條例規管,但觀乎上述情况,做法不理想,認為天台放置易燃的木製布景板和道具有火警風險;而「七氟丙烷氣瓶儲存室」應設在防火的間隔,僅以鐵網閘分隔做法不妥當,「壓縮氣體始終是危險物品,不應該有員工在旁邊工作」。


港台:每年檢查 不會泄漏氣體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總監伍曼儀表示,每年會安排合資格的承辦商檢查氣樽房,不會泄漏氣體。至於天台存放布景板,是因大樓不夠地方放置設施,頂蓋早於1970年代已有,現時未有具體資料,但補充1987年港台遷入電視大廈之前,大廈是由佳視電視台使用。她強調,港台加建設施均依足規定。


消防勞工處均指無違例

消防處回應說,已派員往上址巡查,並未發現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况。對於員工要在消防設施旁工作,勞工處表示巡查後並無發現違反任何職業安全健康法例。


明報記者 蔡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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