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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客佔船13句鐘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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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07日 21:35
2014年02月0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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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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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麗華旅遊一個新春越南及海南島6日5夜郵輪團,稱因越南著名景點「下龍灣」航道有沉船事故致未能上岸觀光,旅客敗興而回,更發生賠償金額爭執。郵輪昨晨抵港後,約300旅客拒絕離船,佔船並在船上甲板抗議示威,與旅行社爭執對峙13小時後,昨晚10時許終全部離船,以讓郵輪駛走。部分旅客昨晚到附近酒店留宿,今日與旅議會及旅行社開會。旅客批評旅行社提出的賠償額太低,解釋交代不清楚,美麗華旅遊總經理李振庭則指旅客索償額不合理,有旅客曾用錢擲向旅社職員。


美麗華:旅客索償額不合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亦為今次受影響旅客之一,昨代表旅客提出意見及賠償要求。她昨於黃昏離船後表示,昨晨曾接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來電慰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稱,蘇錦樑是主動致電蔣麗芸,對旅客表示關心,又提出事件中與旅社溝通的重要,其後通知旅遊事務專員與旅社聯絡,以便旅社可與受影響旅客溝通。該局密切留意事件,希望今日會議雙方能處理分歧。


旅客批旅社交代不清 今晤旅社旅議會

事涉於2月1日在港出發、6日返港的一個6日5夜郵輪假期,涉及逾2000名「歌詩達維多利亞」號郵輪(Costa Victoria)的旅客,當中1100人是參加美麗華旅遊的旅客,團費由8000元至1.8萬元不等,其他則為台灣、新加坡等旅客。


行程的前兩個景點海南三亞及越南峴港的行程如期進行(見表),至本周二(2月4日)郵輪前往越南下龍灣時,因當地航道有沉船,郵船不能駛往港口停泊處,並發放官方文件,旅客未能上岸參觀。郵輪公司就事件向旅客致歉,賠償每房間50美元(約390港元)的船上消費額,以及退回岸上觀光費,即成人343港元及小童286港元。


記者據文件上的電話,致電越南旅行社Saigon Tourist查詢,職員呂小姐稱未聽過下龍灣近日有沉船事件,報章亦無提及,未知沉船文件是否其公司發出。


郵輪滯港 遲8小時啟航

旅客對無法遊覽下龍灣大感不滿,指當日海面風平浪靜,要求旅行社提供沉船事件證明,又說行程中每人小費已是55美元(約430港元),稱郵船公司的賠償太少。他們稱,因旅程共有3個景點,旅行社無法完成其一,貨不對辦,要求賠償三分之一團費(即2666元至6000元)。旅客與旅行社無法就賠償達成共識,大約300旅客拒絕離船,該郵輪原定昨午3時出發的相類行程因此無法啟行,約2000旅客受影響,至昨晚11時許才能啟航。


美麗華旅遊總經理李振庭稱,一直願意與旅客傾談,但旅客一度企硬要賠5000元,有人一度索償七成團費,他指要求不合理,但會跟進沉船之說爭議。李昨晚接受本報查詢及出席電台節目《左右大局》時,曾批評事件中旅客為「旅霸」,又指旅客一度稱要「騎劫」郵輪,但至深夜11時說,溝通後收回有關說法。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事件起因是沉船意外,是基於安全理由不繼續行程,責任不在船公司及旅行社。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按旅遊業議會指引,以今次事件為例,旅行社賠償旅客岸上觀光費是合乎指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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