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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科內地生偷「手信」回鄉長青網文章

201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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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2月07日 21:35
2014年02月0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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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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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志行醫的貧苦內地女尖子,苦讀多時獲獎學金來港讀醫,原定今年投考執業試,卻稱為求有「手信」回鄉探親,在百貨公司偷竊逾1500元貨品,被保安員逮個正着。她昨認罪後,裁判官稱她擁有良好背景,判她有條件獲釋,簽保守行為。


父母傷殘 獲獎學金赴港大

辯方昨求情時道出被告王妍(25歲)逆境自強的苦學故事。她生於吉林省貧窮戶,父母皆下肢傷殘,母罹患精神病。她寒窗苦讀,文武雙全,讀書與體育同樣有好成績。辯方律師形容她為「全材學生」,課餘時參與義工活動,如2008年四川大地震,她組織義工團為災區小學募捐。她後來考入全國前列的武漢大學,取得醫學檢測及生物科學雙學位,兩年前獲發研究生獎學金,到香港大學就讀醫科研究生課程。


被告昨承認,去年12月25日下午,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偷去嬰兒沐浴露等嬰兒用品、衛衣和絲巾等。公司便衣保安員暗中跟隨她,趁她離店便上前截停,搜出物品。她向到場警察承認貪心而順手牽羊,當時身上僅得51.1元。


今年考牌 恐行醫夢碎

辯方求情指被告來港讀書兩年後首度回鄉探親,冀為母親和懷孕的胞姊送上禮物。她本無案底,原定本年考取執業醫生資格,大有可能因本案而令行醫夢碎。


裁判官覃有方認為被告背景、品格及成績皆優,何以不考慮以簽保方式處理。辯方稱曾去信律政司要求簽保遭拒,控方則指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詳細研究後,有理由「維持原判」,並稱拒絕透露簽保的原因是因內容對被告「唔係幾好」,問裁判官是否有需要在庭上透露。覃官聽罷表示毋須言明,並強調三權分立原則,法庭無意過分干預檢控。


官體諒家境不罰款

覃官判刑時說面對「困難情况」,被告是良好青年和上進學生,縱然家貧且父母無能為力,但她在競爭劇烈的內地教育制度中表現優異,獲獎學金攻讀麻醉學課程,實為好榜樣和典範。他欣賞被告敢於認罪,「明知案底大為影響前途,顯示她有勇氣面對過錯,改過決心非常大」;而且貨品已歸還百貨公司,並無損失,遂判被告有條件釋放,須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其間不得干犯刑事案件。


覃官明言鑑於被告家庭環境,不打算罰款,警告被告「切記唔好再犯事」。


【案件編號:ESCC4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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