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警員應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的要求,呈報過去3年財政狀况,但署方指他漏報多項債務和支出,涉未遵照通知書指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條例受審。他昨自辯稱接獲署方通知書後已「盡力填寫」,但廉署指他漏報,方知對通知書內容一知半解。他又表示曾向廉署求助,但不得要領。稱盡力填寫 不理解通知書英文詞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