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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中心控《壹週刊》誹謗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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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8日 06:35
2013年12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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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日前入稟高院,指今年8月出版的《壹週刊》含誹謗內容,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同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壹週刊》再發布相關內容。


兩名被告分別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原訴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出,涉案報道於今年8月8日第1222期《壹週刊》刊登,報道題為「中銀大廈特訓 公帑養打手」,內容提及原訴公司在事件中的角色,原訴認為含誹謗成分,破壞原訴一方的聲譽,興訟索償。


【入稟編號:HCA2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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