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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接獲投訴,指北角的張祝珊英文中學要求全體中三學生今天為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耆康會)賣旗。有學生表示,教師於課堂上明言「不能不參加」,若當日臨時缺席,將列黑名單。校方承認中三學生每年須最少參加一次賣旗,屬德育活動,惟強調沒有機制處分拒絕賣旗的學生。
學生:缺席或記缺點
教育局表示,據該局《學校籌款活動》指引,學生參與賣旗須純屬自願,事先須獲家長同意。發言人表示,已提醒該校籌辦賣旗活動時必須遵照指引。
校方:拒參加可寫家長信解釋
該校負責社會服務的歐陽老師強調,活動全屬學生自願參加,並無黑名單或記缺點機制懲罰拒絕賣旗者。若學生拒絕參加,可請家長寫信解釋,學校會了解原因,再決定如何處理,而這活動已推行最少兩至三年,未曾有家長拒絕子女參加。
耆康會強調學校全屬自願派員出席,人數不限。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校方做法「屬灰色地帶」,建議若學生不願賣旗,校方可了解原因,再商議用另一種社會服務取代。
一名張祝珊英文中學中三生向本報投訴,學校本月中派通告,要求全級5班約160學生參加今天賣旗或下學期另一次賣旗。該學生指很多同學無心賣旗,但校方強迫學生參加,教師亦要求學生務必出席,「講明當日臨時唔去,會列入課外活動黑名單,亦有可能記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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