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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當前要務:釐清中央地方財權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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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5日 06:35
2013年10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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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新政府上任之後,為了提高經濟增長之質量,正在進行一系列的重大經濟制度改革,特別是財稅體制改革更是放在重要日程。正如新上任的財政部長樓繼偉所認為的,要提高經濟增長之質量就得實現包容性經濟發展,而這種經濟發展要求把創造機會均等、平等發展、維護社會正義放在最突出的位置,而這些方面往往同財政制度相關聯。所以,財政部門既要加快自身改革,完善財稅制度,也要積極支援配合相關改革,着重建立機制,促進包容。


計劃經濟重集權 難達財政均化目標

在他看來,深化財稅體制的最大難點在於如何重構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係,就得積極穩妥推進「營改增」(編按:即以營業稅代替增值稅)在全國範圍全部行業推開,並要認真研究如何構建地方稅體系,進一步壓縮合併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等。


也就是說,公共財政的核心是把財政均化,以此來維護社會的基本正義。這樣才能保證絕大多數弱勢民衆分享社會發展之經濟成果,才能為弱勢民衆創造發展機會和更多的就業機會。而財政均等最為重要的方面就得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


中央公共服務 反由地方承擔

但是,現有的財政體制是由計劃經濟過渡而來。由於這種財政體制與現代財政制度存在很大差距,從而無法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在現有的財政體系下,強調中央政府政治上的集權,地方政府經濟事務上的分權,從而造成了財權與事權的嚴重不對稱。比如本來是由中央政府提供公共財政服務卻由地方來承擔(例如國民教育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問題),本來是由中央政府獲得的資源卻由地方政府來支配(例如土地出讓金)。而這種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嚴重不對稱甚至扭曲,必然造成整個社會財富再分配的不公,造成公共財政的均等化不可實現,從而影響經濟增長,增加就業不足。


所以,當前政府的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首先就是要理清楚中央與地方的財權與事權關係,即哪些財政公共服務是由中央政府來提供,哪些是由地方政府來提供。據悉,正在進行的中央政府的事權安排,不僅在全民教育及國家安全,而且更要強調居民各項社會保障、食品安全、環境治理等,即增加中央政府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從而減輕地方政府的公共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負擔。


房地產物業稅 穩地方財政樓市

在財權方面,不僅「營改增」在全國範圍全部行業推開,從而讓國內稅收制度向現代國家稅收制度轉軌,以此來真正調動企業生產的積極性;而且可能讓房地產物業稅徵收在全國試點。因為公平公正的房地產物業稅的推出,不僅在一定程度可以遏制市場過度投機,而且也是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政來源。更為重要的是,房地產物業稅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地方政府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的事權而給出不同的房地產物業稅徵收力度。可以說,這是構建地方政府財稅體系最為重要的方面。在歐美發達國家,這方面具有十分成熟的經驗與法律制度。比如多倫多最近把地鐵線延長,就計劃三年內增加多倫多房地產物業稅收1.6%。如果地方政府有效的稅收制度確立,那麽當前令人詬病的地方政府土地財政也就會逐漸地退出市場。


總之,公共財政均等化是當前國內財政體制改革的核心,而要達其目標首先就得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稅關係,就得重新界定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並用制度方式來保證兩者各負其所、各盡所責,以此來保證整個社會的基本公平,為弱勢民衆創造更多的發展機會。


易憲容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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