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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阿里巴巴終於宣告不在香港上市。其實這個結果早在預料之內。阿里巴巴要求公司管理團隊控有董事提名權,以保障管理要員不會給股東投票廢掉。這種特權,有違現代企業治理之道,如果香港開綠燈,港交所(0388)將更煩。
公司管理人少 風投遲早套現
阿里巴巴(集團公司)現在的股權分佈,軟銀佔35%,雅虎佔24%,阿里巴巴管理團隊28人共佔9.4%。公司管理人明顯是少數派。大型網路公司都是靠風險投資基金做大做強,騰訊和百度的管理團隊也是小股東,阿里巴巴也不例外。阿里巴巴上市後,像軟銀等風投遲早會套現,別的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看法,便不一定很友善。
蘋果教主曾被炒掉再請回
阿里巴巴的提議,是公司管理隊伍(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可以有絕對控制董事會的權力。簡單說,就是普通股東持有A股,合伙人持有B股,A、B股都是1股1票,但1股A股面值是N股B股。這種同股不同權的安排,不是新生事物。
英美股市以前容許公司股份分級別,即是所謂A、B股(還有沒投票權的C股)。雖然1股1票,但B股面值是A股N分之一。香港多家英資公司在1960、1970年代也用這個方法以小控大。現在太古的大股東還是透過持有68.49%的太古B(0087)及持有29.45%太古A(0019)來保持這個集團的控股權。美國上市的網路公司如facebook、Google、Groupon 則以不同形式的安排保證公司管理層的絕對投票權。
港缺基礎 不可能走回頭路
現代企業理論接受公司擁有權(股權)和管理權分離。職業管理人受股東俸祿,做得不好,股東有權換人。強如蘋果教主,在1985年與當時CEO鬥法,股東為公司利益着想,炒掉教主。到1996年蘋果重新邀請教主回朝,唯一考慮就是公司利益,個人恩怨擺在一旁。美國文化可以對事不對人,但在中國,要馬雲阿里巴巴的管理隊伍面對這種風險,他們當然是十萬個不願意。
美國這幾年對企業股權開綠燈,其實不無爭議。像Google的A、B股安排,facebook的策略投資者授權大股東投票,都不符合企業治理之道。美國交易所和證交會給他們通融,一來這些是有代表性的新生企業,二來他們代表美國精神(美國夢),三來美國的投資者利益受多方保障,不怕公司管理人亂來。公司管理人如果侵害小股東利益,股東隨時可以興訟(class action),證交會可以巨額罰款、州政府可以起訴公司和管理人。香港缺乏這些基礎配套,便需要一板一眼的依規矩做事,寧可錯過機會,不能特殊處理。
同股不同權的設計,是大股東欺負小股東。香港股市對小股東的保障不如歐美,香港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事情也多得很。港交所幾經辛苦才終止大股東以B股控制公司,是不可能走回頭路。
陳茂峰博士
CFA,CFPCM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mfchan@nobleapex.com
公司管理人少 風投遲早套現
阿里巴巴(集團公司)現在的股權分佈,軟銀佔35%,雅虎佔24%,阿里巴巴管理團隊28人共佔9.4%。公司管理人明顯是少數派。大型網路公司都是靠風險投資基金做大做強,騰訊和百度的管理團隊也是小股東,阿里巴巴也不例外。阿里巴巴上市後,像軟銀等風投遲早會套現,別的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看法,便不一定很友善。
蘋果教主曾被炒掉再請回
阿里巴巴的提議,是公司管理隊伍(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可以有絕對控制董事會的權力。簡單說,就是普通股東持有A股,合伙人持有B股,A、B股都是1股1票,但1股A股面值是N股B股。這種同股不同權的安排,不是新生事物。
英美股市以前容許公司股份分級別,即是所謂A、B股(還有沒投票權的C股)。雖然1股1票,但B股面值是A股N分之一。香港多家英資公司在1960、1970年代也用這個方法以小控大。現在太古的大股東還是透過持有68.49%的太古B(0087)及持有29.45%太古A(0019)來保持這個集團的控股權。美國上市的網路公司如facebook、Google、Groupon 則以不同形式的安排保證公司管理層的絕對投票權。
港缺基礎 不可能走回頭路
現代企業理論接受公司擁有權(股權)和管理權分離。職業管理人受股東俸祿,做得不好,股東有權換人。強如蘋果教主,在1985年與當時CEO鬥法,股東為公司利益着想,炒掉教主。到1996年蘋果重新邀請教主回朝,唯一考慮就是公司利益,個人恩怨擺在一旁。美國文化可以對事不對人,但在中國,要馬雲阿里巴巴的管理隊伍面對這種風險,他們當然是十萬個不願意。
美國這幾年對企業股權開綠燈,其實不無爭議。像Google的A、B股安排,facebook的策略投資者授權大股東投票,都不符合企業治理之道。美國交易所和證交會給他們通融,一來這些是有代表性的新生企業,二來他們代表美國精神(美國夢),三來美國的投資者利益受多方保障,不怕公司管理人亂來。公司管理人如果侵害小股東利益,股東隨時可以興訟(class action),證交會可以巨額罰款、州政府可以起訴公司和管理人。香港缺乏這些基礎配套,便需要一板一眼的依規矩做事,寧可錯過機會,不能特殊處理。
同股不同權的設計,是大股東欺負小股東。香港股市對小股東的保障不如歐美,香港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事情也多得很。港交所幾經辛苦才終止大股東以B股控制公司,是不可能走回頭路。
陳茂峰博士
CFA,CFPCM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mfchan@nobleap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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