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我好害怕現在的人,說以前的東西很好,現在的東西很差,然後順手歸咎,是現在的人的錯。
香港的歌詞以前好,現在差,是因為詞人一個人的責任嗎?現在的專欄作家,需要用錢請的嗎?香港很多人,覺得自己有手,又掛着一個補習天王、議員、演員之名,他們多樂意不要錢,也要寫專欄。既然寫字沒有錢的,那有人會願意投身「作家」這行列嗎?抑或努力的做一個「大公關」,寫今天和誰吃飯、明天和誰賽馬的稿子,給香港的讀者消費消費?不知道批評詞人的人,又知不知道,不少香港詞人寫詞沒有錢的。他們需要無償勞動,直至監製滿意為止,方有機會把名字放在「填詞人」一欄?
再者,他知道一首流行曲把關人,最後是誰?在《After Ten 黃偉文十年選》的唱片中,收錄了林憶蓮獨唱的《日與夜》。在記錄歌詞的小冊子中,黃氏是這樣說的:「『終會淡忘你的臉』不是原著,陳輝陽在未知會我的情况下擅自改的,可惜,原著連我自己都忘記了。」《日與夜》是2002年的歌,「與你約錯鐘點,命運都改編。我愛你快了一點,你發現慢了點……」,不正是大家文青們很愛的《日落巴黎》(Before Sunset)的故事嗎?當我第一次聽這首歌的時候,我在想,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這二人的愛戀,會走到「最好全部記憶收起,終會淡忘你的臉」一節?原來,這一句,是監製寫的。好,那是不是詞人都是文盲?抑或,其實詞人之上,還有老闆、監製等等把關?
知道香港現在流行音樂工業一丁點皮毛運作的人,如我,也知道現在不少監製邀歌,大多是Demo(即音樂)加他們想要的主題,一併交給詞人的。詞人就像問米佬,把監製潛藏在地府深處的「心思」寫出來。當然,當他們找一些有分量、有名氣的詞人合作的時候,都會問他們的意見,去問他們「究竟一首怎麼樣的歌,才會爆」。現在,流行曲除了是聽的,還要是唱的。忽略這一點,也許會像正在編流行歌詞選的廖偉棠先生所言,他發現,現在的歌詞,都流行「以韻造意」。皆因,流行曲是要面向市場的:既然要好唱,合韻就是K房內男男女女宣泄時的基本要求。最後出現以韻造意的單曲,或是文青們覺得的「哦哦」。要唱,自會唱「情人們一呼一吸相愛到底結局或同樣」這種歌詞。那可怪誰?是誰把流行音樂工業搞成這樣子的?是手無寸鐵只有一管半管原子筆的詞人嗎?
抓一個現象找一個罪人交稿去
我討厭的,是有些年紀大的人,不去問事情的因由,隨手抓簡單的一個現象(流行曲唔好聽),然後找一個罪人(詞人是文盲),交稿去。受眾讀了,各自表述,說現在的流行曲真的不入腦,而無視世道變了、環境變了、科技變了。例如,有朋友知道我認識C Allstar,要我容他直言,說他聽了他們的C AllLive,是「中伏」。因為,他們不夠中國好聲音的參賽者好聽。
我只問一句:中國好聲音你看現場嗎?你知道他們用幾多時間、花幾多錢、訓練多久,才唱3分鐘?C Allstar四個小子,花幾多時間、用幾多錢,去唱3小時?如果你是教師,你備課一個月只教一堂,和備課一個月而教20堂,會不會有分別?况且,中國有13億人,香港只有700萬。在13億找一千個可以把歌唱得比鄭俊弘好的人有多難?以前香港好勁,皆因為大陸沒有改革開放,唱得好的人都是唱樣板戲而已。這個世界,其實有很多上一代的人,無視社會脈絡背景、常識、從而無知地批評,借批評新一代從而自我感覺良好。
你聽聽?這些歌,我聽不懂,詞人一定是文盲。大家就可以在facebook貼一句:「×××真的說中我心裏了!」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香港的歌詞以前好,現在差,是因為詞人一個人的責任嗎?現在的專欄作家,需要用錢請的嗎?香港很多人,覺得自己有手,又掛着一個補習天王、議員、演員之名,他們多樂意不要錢,也要寫專欄。既然寫字沒有錢的,那有人會願意投身「作家」這行列嗎?抑或努力的做一個「大公關」,寫今天和誰吃飯、明天和誰賽馬的稿子,給香港的讀者消費消費?不知道批評詞人的人,又知不知道,不少香港詞人寫詞沒有錢的。他們需要無償勞動,直至監製滿意為止,方有機會把名字放在「填詞人」一欄?
再者,他知道一首流行曲把關人,最後是誰?在《After Ten 黃偉文十年選》的唱片中,收錄了林憶蓮獨唱的《日與夜》。在記錄歌詞的小冊子中,黃氏是這樣說的:「『終會淡忘你的臉』不是原著,陳輝陽在未知會我的情况下擅自改的,可惜,原著連我自己都忘記了。」《日與夜》是2002年的歌,「與你約錯鐘點,命運都改編。我愛你快了一點,你發現慢了點……」,不正是大家文青們很愛的《日落巴黎》(Before Sunset)的故事嗎?當我第一次聽這首歌的時候,我在想,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這二人的愛戀,會走到「最好全部記憶收起,終會淡忘你的臉」一節?原來,這一句,是監製寫的。好,那是不是詞人都是文盲?抑或,其實詞人之上,還有老闆、監製等等把關?
知道香港現在流行音樂工業一丁點皮毛運作的人,如我,也知道現在不少監製邀歌,大多是Demo(即音樂)加他們想要的主題,一併交給詞人的。詞人就像問米佬,把監製潛藏在地府深處的「心思」寫出來。當然,當他們找一些有分量、有名氣的詞人合作的時候,都會問他們的意見,去問他們「究竟一首怎麼樣的歌,才會爆」。現在,流行曲除了是聽的,還要是唱的。忽略這一點,也許會像正在編流行歌詞選的廖偉棠先生所言,他發現,現在的歌詞,都流行「以韻造意」。皆因,流行曲是要面向市場的:既然要好唱,合韻就是K房內男男女女宣泄時的基本要求。最後出現以韻造意的單曲,或是文青們覺得的「哦哦」。要唱,自會唱「情人們一呼一吸相愛到底結局或同樣」這種歌詞。那可怪誰?是誰把流行音樂工業搞成這樣子的?是手無寸鐵只有一管半管原子筆的詞人嗎?
抓一個現象找一個罪人交稿去
我討厭的,是有些年紀大的人,不去問事情的因由,隨手抓簡單的一個現象(流行曲唔好聽),然後找一個罪人(詞人是文盲),交稿去。受眾讀了,各自表述,說現在的流行曲真的不入腦,而無視世道變了、環境變了、科技變了。例如,有朋友知道我認識C Allstar,要我容他直言,說他聽了他們的C AllLive,是「中伏」。因為,他們不夠中國好聲音的參賽者好聽。
我只問一句:中國好聲音你看現場嗎?你知道他們用幾多時間、花幾多錢、訓練多久,才唱3分鐘?C Allstar四個小子,花幾多時間、用幾多錢,去唱3小時?如果你是教師,你備課一個月只教一堂,和備課一個月而教20堂,會不會有分別?况且,中國有13億人,香港只有700萬。在13億找一千個可以把歌唱得比鄭俊弘好的人有多難?以前香港好勁,皆因為大陸沒有改革開放,唱得好的人都是唱樣板戲而已。這個世界,其實有很多上一代的人,無視社會脈絡背景、常識、從而無知地批評,借批評新一代從而自我感覺良好。
你聽聽?這些歌,我聽不懂,詞人一定是文盲。大家就可以在facebook貼一句:「×××真的說中我心裏了!」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