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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社工:制度矛盾有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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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7日 06:35
2013年08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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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每年接獲約100宗兒童性侵犯個案的護苗基金表示,自2011年底性罪行查核機制實施後,求助情况沒大變動。


台灣九成性罪犯非慣犯

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系主任趙文宗指出,台灣和澳洲亦有類似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但兩地的數據反映干犯性罪行者大都並非慣犯,查核求職者犯罪紀錄,未必能很有效遏止風化案。


趙指出,台灣年前的研究發現,當地性罪犯的重犯比率僅介乎約3%至13%,澳洲的研究亦發現,93%性罪犯是初犯,均反映干犯性罪行者大都並非慣犯。他建議本港可在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實施一段時間後進行研究,了解是否可減少風化案,再檢討該機制運作。


與未成年女友親熱納紀錄

另外,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青少年自強計劃在2011年共協助18名涉嫌非禮的未成年男子,當中15人因在未成年女友同意下與之親熱而犯事,該計劃社工程健祖指出,這些青少年並非存心侵犯別人,初犯會接受警司警誡,不必留案底,但少數人再犯,可被定罪及納入性罪行紀綠,擔心影響他們求職,希望政府檢討相關法例和機制。


程補充,未成年少男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若非強姦,會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反可豁免納入性罪行紀錄,反映制度矛盾。


張達明:應向僱主解釋

法改會委員張達明承認,現有機制有局限,但若豁免犯非禮者披露性罪行,會令存心侵犯者成漏網之魚,建議男子因與女友親熱而墮法網者應向僱主解釋,未必會不獲聘,而且一般3年後可洗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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