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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已生效,本報發現不少月餅品牌,同步出「原價」及「特價」或「推廣價」優惠,甚至有餅店提供「早買優惠」,做法與新例中要求「原價」須標示一段合理時間後方能減價,似乎有所牴觸。不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解釋,有關條文應只適用於聲稱「減價」、並與「原價」作出價格比較的商品,若餅店能清楚列明「早買優惠」期限及享用「特價」所須條件,則應該不會牴觸新例。
業界:「原價」適用於餅卡
有月餅業界人士解釋,同行慣採用同步推「原價」及「特價」的標價模式,較高的「原價」主要適用於用餅卡換領的消費者,因他們在買餅卡時已享折扣優惠;其餘直接於門市購買的消費者,則可享如「推廣價」或「特價」等,以平衝兩者售價。
港例較英美寬鬆
事實上,按照年初推出的《商品》執法指引擬稿,一度將「原價」的合理標示期定為「連續7天」,防止商戶抬高「原價」以製造「假減價」,但在商界反對下在最終定稿取消「7天」定義。不過根據英、美類似條例,對商品「原價」標示期要求相當嚴格,例如英國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價格須連續標示28天、方能稱為「原價」;美國則要求標示「一段合理的長時間」,相對之下,港例明顯較為寬鬆。
業界:「原價」適用於餅卡
有月餅業界人士解釋,同行慣採用同步推「原價」及「特價」的標價模式,較高的「原價」主要適用於用餅卡換領的消費者,因他們在買餅卡時已享折扣優惠;其餘直接於門市購買的消費者,則可享如「推廣價」或「特價」等,以平衝兩者售價。
港例較英美寬鬆
事實上,按照年初推出的《商品》執法指引擬稿,一度將「原價」的合理標示期定為「連續7天」,防止商戶抬高「原價」以製造「假減價」,但在商界反對下在最終定稿取消「7天」定義。不過根據英、美類似條例,對商品「原價」標示期要求相當嚴格,例如英國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價格須連續標示28天、方能稱為「原價」;美國則要求標示「一段合理的長時間」,相對之下,港例明顯較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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