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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須付通訊局訟費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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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3日 06:35
2013年07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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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綫電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在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諮詢過程出現問題,令無綫蒙受不公,惟遭法庭認為「言之尚早」,拒絕給予許可。法官昨認為無綫明知行政會議尚未決定,仍急急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企圖保障一己之商業利益,接納通訊局及行政會議申請,裁定無綫要支付所有訟費。


局方:申請無關公眾利益

法官區慶祥今年5月拒發許可,但未就訟費作任何命令。通訊局一方昨陳辭指無綫提出司法覆核旨在維護商業利益,但未能提出理據說服法庭,在整個發牌程序的較早階段介入。


但局方強調無綫的申請無關公眾利益,訴訟費用不應由社會負擔,無綫亦有財力「找數」;加上行會尚未決定是否增發免費牌照,無綫未待塵埃落定便申請許可,實屬過早,完全沒有勝算。局方指法庭不僅拒絕申請,亦應表明不鼓勵這種做法。


官﹕無意過早干擾決策

無綫一方則回應,增發免費牌照,關乎重大商業和公眾利益,又透露無綫已就申請被拒提上訴。


法官指早前亞洲電視就相同事宜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亦遭法庭拒絕,法庭亦表明無意過早干擾行政會議決策,然而無綫有前車可鑑,仍然「去馬」卻申請失敗,故應支付通訊局及行政會議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L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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