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胸襲兩女病人 醫生停牌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3日 21:35
2013年07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將軍澳醫院前外科醫生鄧文俊,兩年前向兩女病人伸手摸胸非禮3次,去年被輕判180小時服務令。醫務委員會昨召開聆訊審議其醫生資格,認為辯方提交的精神科醫生報告證明其康復,但缺乏客觀性,最終裁定被告專業失德,判停牌半年,如申請復牌就須提交獨立報告證明完全康復。


27歲被告鄧文俊的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2011年9月犯案被醫管局及醫院辭退,其後15個月未有執業,接受精神科專科醫生黃重光治療,3份精神報告均顯示被告精神及心理狀况良好,重犯風險非常低,才於去年12月起至今,先後到葵涌及北角的仁愛家庭醫務所的私人診所執業。辯方亦展示仁愛家庭醫務所蕭烜醫生的求情信,確認被告坦誠向他交代曾因病犯事,並滿意被告工作表現。


因精神病犯案 申復牌須證康復

聆訊判決前,醫委會成員討論了逾5小時,主席劉允怡解釋,考慮醫生幫助病人(被告)撰寫的專家報告,非第三者獨立身分,但從以往認識被告者的多封求情信中,顯示被告是好學生和勤力工作,「突然犯案最大可能性,可能是當時被告精神不穩,控制不到自己」。劉說,若此後有第三者獨立專家報告,證明被告病情確實完全康復,同時最少3年監管其行醫情况,醫委會也想給予被告一個機會及早重新執業。


被告鄧文俊事發時任職將軍澳醫院外科醫生,2011年9月27日晚上獨自巡病房時以檢查病情為由,先後伸手入病人A和B的衣服摸身按胸,75分鐘內非禮兩名病人共3次,對方報警。去年8月提堂時,被告提交患上強迫症和躁鬱症的精神報告,解釋病情令他不自覺犯案,加上認罪,獲法官輕判180小時服務令。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