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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匯豐誤導投資 李柱銘夫婦索償155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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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3年05月08日 06:35
2013年05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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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在大律師名冊中排名首位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與妻子稱疑遭匯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誤導,投資結構性投資產品,日前入稟高院控告銀行違反合約、作出失實陳述及違反信託責任,並就其中一份投資產品的合約索償20萬美元(約值155萬港元)。但入稟狀沒有交代投資產品性質、投資金額及總索償額等。


指二人非近期同時購買

兩名原訴人為李柱銘及妻子方綺娥,被告為匯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本報昨日致電李柱銘詢問,李着記者致電代表他的何謝韋李偉業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發言人表示,事務所代為轉達李的口訊,李指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予置評。發言人又轉述李的口訊,指李氏夫婦並非在同一時間購買涉案5項結構性產品,亦非近期才購買。至於李氏夫婦所購買的結構性投資產品性質、何時購買、索償總金額等資料,發言人一概不願透露。


就其一合約索償

入稟狀指出,針對其中一份合約,原訴要求法庭作出聲明,被告並無權以李氏夫婦名義,取回李氏夫婦的股票;以及要求銀行賠償20萬美元。


未透露產品性質總額

入稟狀又指出,銀行對於李氏夫婦所投資的5項結構性產品,作出違約、失實陳述及違反信託責任的行為,導致李氏夫婦蒙受損失。


不少名人均因為投資結構性產品如雷曼迷債,而捲入索償索訟。早前已故蓮香樓第二代掌舵人顏志人的女兒顏瞻華,就其父透過德意志銀行買入雷曼債券,入稟向德銀索償20萬美元。


【案件編號:HCA7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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