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學者提出「佔領中環」爭取普選,另一方面2017年特首普選傳出可能增設「預選」,基本法委員會中方委員饒戈平認為,特首普選方案應由香港社會各界共同協商產生,若方案未出現,便採取非理性、激進方式爭取,就好像「把槍端起來對正你的頭,讓你逼迫一個方案一樣」,將不利溝通、不利協商。他形容「一人一票」只是對特首普選的「一種理解、一種方式」,又堅持特首要「愛國愛港」,「不是過分的要求,是基本的要求」。
稱方案未出 擔憂欠根據
饒戈平昨出席城大「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對外交往權」論壇後,形容社會近日對預選的討論,都只是一些「擔心和預測」,「如果沒有看到(方案)就斷然地說它一定是片面的、是不民主的,又把它作為抗爭的對象」,是不以事實為根據。
對於特首普選設「預選」是否符合《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認為要再研究,但認為2007年和2012年兩次特首選舉的候選人人數,「不是多到需要預選」,認為應多看資料才能為預選下定論。陳弘毅強調人大常委會理論上對基本法所有條文有解釋權,但「將來無論人大常委會是否要解釋這一條(基本法第45條),最好都是多聽一些意見,然後才作決定」。
特首須「愛國愛港」要求引起討論,饒戈平說,「愛國愛港」在20多年前基本法起草時已被提出,特首宣誓就職時亦提到「要忠實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要擁護基本法和負責基本法的實施」,他說:「怎麼能設想一個不擁護中央,不愛國愛港的人士,能承擔這樣的角色?」陳弘毅則表示,「愛國愛港是一個政治的概念,不是一個法律的概念,即是說基本法中沒有訂出愛國愛港的要求和標準」,認為實行特首普選時,應用法律上可操作的標準和制度,「不可以用政治的概念代替」。
指一人一票僅「一種理解」
對於「普選」是否等同「一人一票」,饒戈平說,國際人權公約並沒有規定普選的方式,可按各國「具體情况作決定」,他舉例部分普選國家亦非奉行「一人一票」,直言「香港有人主張一人一票,這是一種理解、一種方式,並不是一種最後決定的方式」。
被問到特區政府應否盡早展開政改諮詢時,饒戈平表示,知道社會各界對政改的意見「還很不相同」,認為特區政府「應該早一點,更主動一些,給市民有充分的思考、討論交流的機會」。
另一場合,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說,特首要「愛國愛港」是最基本條件,必須認同國家及民族,「難道親日親美?這說不通」,但他不評論泛民是否愛國愛港。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