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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婦涉在商場儲物櫃儲存8罐奶粉,其後分給母親及友人,3人欲將奶粉偷運出境,日前同被控協助運載禁運物品、儲存運載禁運物品等罪名。據悉,海關首次引用上述兩項罪名控告儲存奶粉的被告。
三人被控 兩否認一罰500元
涉將奶粉放在儲物櫃並分發予兩被告的無業女被告吳惠玉(38歲),否認一項企圖輸出違禁品罪、一項協助運載禁運物品及一項儲存運載禁運物品罪,其母吳玩平(66歲)亦否認一項企圖輸出違禁品罪。報稱護理員的張利華(47歲)則承認一項企圖輸出違禁品罪。張昨被罰款500元,裁判官安排兩母女於5月10日審前覆核。
合運8罐 1人出境逾1次
根據案情,吳惠玉於今年3月15日在上水廣場升降機大堂的儲物櫃中取出8罐共7.2公斤的奶粉,再分別每兩罐放進背囊、兩個膠袋及一個尼龍袋中。她乘車往上水火車站後,將一個尼龍袋交給母親吳玩平,另一個膠袋交給張。3人到羅湖過關,海關人員搜出張管有兩罐3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奶粉,並確認她於24小時內超過1次攜奶粉出境,故屬違法。張警誡下承認奶粉是在上水藥房購得,亦沒有任何出口許可證。
【案件編號:FLCC7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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