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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積犯藏土製槍囚6年8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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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20日 21:35
2013年03月2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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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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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因強姦及蓄意傷人等罪而在監獄度過逾20年的68歲積犯,去年5月被休班警員截查,揭發藏有一支用鐵通等物料「自家」製成的手槍,警方稍後搜獲合共510發石屎槍子彈。積犯昨在高院承認3項非法管有槍械罪名,昨被判囚6年8個月。


稱準備棄槍 住所搜出子彈

現年68歲、在新加坡出生的無業被告吳華根,昨在高院承認3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5月10日在天水圍朗天路管有一支手槍、槍管及子彈;他另於同年12月12日於元朗坑頭村木屋內非法管有500發石屎槍子彈,同日他亦被揭發在天水圍天耀邨一單位無牌管有10發石屎槍子彈。


被告警誡下聲稱在地盤工作,3至4個月前認識一名工友「阿平」,而涉案手槍由阿平製造,用以射雀。


被告聲稱,兩個月前阿平告訴他,把手槍埋在被告所住木屋的花園下面,事發當日被告剛取回手槍,若非被警員截查,被告早已棄掉手槍。至於石屎子彈等,被告稱分別在地盤及垃圾站拾獲。


曾犯強姦傷人 坐牢逾20年

控方指出,曾因強姦罪名而被判囚6年的被告,於2003年11月獲釋,曾有過兩段婚姻,與首任妻子育有三子兩女,與居於北京的現任妻子則沒有子女。


被告有多次案底,當中包括因蓄意傷人被判囚12年,之後因犯下強姦罪被囚6年。


辯方求情指出,涉案手槍已無法使用及已生鏽,當時被告正準備棄置手槍。惟法官判刑時表明不接受這些說法,反指控方證明涉案手槍及子彈均可用作發射,加上被告以往涉及的案底均與暴力有關,以10年為起刑點,認罪扣減後判囚6年8個月。


【案件編號:HCCC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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