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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議員預支撥款 兩人逾期交單據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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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6日 06:35
2013年03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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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一屆立法會去年10月起運作,不少新舊議員「大展拳腳」,開設辦事處及添置器材。本報翻查立法會公開資料,發現有14名議員曾向秘書處預支款項,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其中社民連梁國雄和教育界葉建源在預支款項3個月後,仍未提交所有開支證明文件。


立法會議員在每屆任期內,可預支不逾25萬元開支償還款額,用以開設辦事處及購置使用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但須在收取款項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明文件。記者上周三(6日)翻閱立法會資料,14名議員由去年9月26日至12月5日向秘書處預支8萬元至25萬元不等,其中梁繼昌、潘兆平、莫乃光、張超雄、廖長江、葉建源、梁國雄和涂謹申未見任何開支證明文件。


秘書處﹕獨欠梁國雄 稱本周內交

由於出現此情况,有可能是立法會秘書處未及處理文件,亦有可能是議員未有準時遞交文件,本報向秘書處和該8名議員查詢。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說,除了梁國雄,其他議員已提交有關開支所有證明文件,秘書處正處理核實。秘書處又稱,梁國雄透過助理稱,會於本周內提供證明文件。


梁國雄:不知情 要問職員

記者前日向梁國雄查詢,他表示「不知道」,要向職員查詢。記者上周五(8日)起向另外7名議員查詢,其中葉建源至今用了約6至7萬元,他承認未遞交所有證明文件,由於開設辦事處及招聘職員需時,加上仍有數萬元尾數未解決,故與秘書處協議,本周初一次過將單據交秘書處,並承諾將10多萬元餘額交回。


本報上周五未能聯絡梁繼昌及廖長江;莫乃光表示「用咗(錢)就有畀(證明文件)」,會將未用完款項交還秘書處。張超雄和涂謹申稱會向助理查詢。潘兆平說,辦事處申報主要由職員負責,他記憶中借了三四萬元,核對單據後會向秘書處交還未用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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