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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民政事務局3月18日起推行為期兩年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試驗計劃」。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督導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表示,希望計劃可推動香港法律界的義務法律服務文化。
彭鍵基今天(3月14日)會見30多名登記為試驗計劃社區律師的大律師和律師時表示,計劃獲司法機構的全力支持,希望可進一步推動香港法律界的義務法律服務文化。
近年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數目一直上升,試驗計劃可望為這些訴訟人就法律程序提供所需的協助和意見,紓緩司法時間和資源的壓力。
試驗計劃將為合資格的訴訟人,就不同階段的民事程序提供免費法律意見。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合資格的訴訟人將獲安排作分別長達15分鐘及45分鐘的簡短諮詢會面或預約諮詢會面。
一般而言,訴訟人最多可就同一宗個案每三個月獲安排五次簡短或預約諮詢會面。
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為已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訴訟或是訴訟一方。申請人的每月收入不得超過五萬元或每年收入不高於60萬元。申請人配偶的收入將計入限額之內,如申請人配偶為有關訴訟之對方或申請人已與其配偶分居則屬例外。
試驗計劃的申請人必須親身到位於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二樓LG217室的試驗計劃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試驗計劃的詳情,可瀏覽計劃的網頁,或致電2259 5017。
民政事務局3月18日起推行為期兩年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試驗計劃」。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督導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表示,希望計劃可推動香港法律界的義務法律服務文化。
彭鍵基今天(3月14日)會見30多名登記為試驗計劃社區律師的大律師和律師時表示,計劃獲司法機構的全力支持,希望可進一步推動香港法律界的義務法律服務文化。
近年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數目一直上升,試驗計劃可望為這些訴訟人就法律程序提供所需的協助和意見,紓緩司法時間和資源的壓力。
試驗計劃將為合資格的訴訟人,就不同階段的民事程序提供免費法律意見。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合資格的訴訟人將獲安排作分別長達15分鐘及45分鐘的簡短諮詢會面或預約諮詢會面。
一般而言,訴訟人最多可就同一宗個案每三個月獲安排五次簡短或預約諮詢會面。
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為已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訴訟或是訴訟一方。申請人的每月收入不得超過五萬元或每年收入不高於60萬元。申請人配偶的收入將計入限額之內,如申請人配偶為有關訴訟之對方或申請人已與其配偶分居則屬例外。
試驗計劃的申請人必須親身到位於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二樓LG217室的試驗計劃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試驗計劃的詳情,可瀏覽計劃的網頁,或致電2259 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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