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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從39樓寓所墮樓死亡,死因裁判官昨裁定他死於自殺,相信黃因得悉患愛滋病而輕生。裁判官又認為,染病醫生若為病人動手術而受傷,可能經血液把病毒傳染病人,建議當局把醫生手術時受傷列為必須呈報項目。醫管局表示會研究有關建議。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裁決時指出,黃浩卿的愛滋病病毒數目相當高,但相信這不足以構成他直接死亡。法醫報告指出,黃由高處墮下屍體分成兩截,內臟有明顯破裂,故裁定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並相信他因得悉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輕生。
醫局有指引無罰則
黃浩卿至死前一天仍為病人施手術,死後被揭患愛滋病,一度引發病人恐慌。黃官指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醫護,若在手術期間意外受傷,手套破損,血液極大可能流入病人身體,對病人造成危險,認為醫生手術時受傷列為自願呈報,不足以保障病人權益,建議應列為必須呈報項目。
根據醫管局總感染控制主任曾艾壯前日作供指出,醫管局有指引要求醫護呈報手術期間受傷事項,但並無罰則。對於黃官是否誤解其意思,曾回應﹕「指引寫出來便是要跟從,沒有分強不強制」。
黃的上司東區醫院外科部主管鄧宗毅說,政策及現實很多時會有落差,但強調呈報後院方可有系統地化驗跟進,不論對醫護及病人都有好處,鼓勵員工不論在什麼情况下均要呈報。
【案件編號﹕CCDI-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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