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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騙案揭發 主婦洗錢68億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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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12日 06:35
2013年03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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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主婦稱為每月4500元報酬,3年間利用9個銀行戶口,車輪式提存款項近4萬次,洗黑錢逾68億元,在高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警方透露,本案源自另一宗30萬元跨國騙案,因事主離世而停止調查,卻揭發了被告清洗巨額黑錢。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4小時,一致裁定被告林美玲(61歲)2002年5月至05年12月洗黑錢,還押至今日判刑。被告有兩項案底,皆與匯款代理未按規定披露資料有關,同被判罰款。辯方求情稱,案發距今逾10年,但被告2008年才被捕,其間一度獲釋,卻於2012年再遭起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


跨國騙案黑錢流婦戶口

控方回應指本案乃「意外收穫」,被告原涉及一名荷蘭人被騙案,該荷蘭人被騙30萬元,部分款項流入被告戶口。由於警方需時向海外人士取證,又曾拘捕一名台籍人,但未結案事主已離世,令訛騙案調查中止。警方後來重新審視被告控制的12個戶口,發現交易不尋常,遂安排會計師計算戶口帳項及銀行提供的資料,揭發被告洗黑錢。


【案件編號:HCCC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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