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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劏房租貴,且水電費「食水」亦深,有孕婦因臨盆在即被加租兩成,有訪客到訪更要每日多付10元水費。有調查發現近半基層按業主水電表付費,不少業主收費高於水務署和電力公司。
訪客到每日多交10元水費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關注住屋權益工作小組訪問260個基層租戶,八成居於劏房,租金中位數由3000元至3200元,佔家庭收入約三成,但七成至九成租住面積小於公屋人均面積,即75.4平方呎。同時,近半受訪者按業主安裝的電表或水表付費,水電費由業主自定,如中電首400度電每度大約為0.98元,但四成四租戶付1.2元。水務署首12立方米水為免費,但受訪租戶卻被徵費,七成人每立方米付10元,但水務署大約收6元。
僅1/4租約有釐印
劏房租戶權益不受保障,只有四分之一受訪租戶租約有釐印,能受法律保障。中電回應,客戶不得把取自其公司的電力轉售予第三者。水務署則指業主可向租客收回水費。
與子居於荃灣劏房的陳女士,每逢有人到訪要額外每日付10元水費,業主又因她懷孕快臨盆加租500元,令月租加至2800元。至於吳女士的六口家庭日前則被業主大加四成租。小組成員黃志鴻建議政府增建公屋,訂出解決劏房的期限。
訪客到每日多交10元水費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關注住屋權益工作小組訪問260個基層租戶,八成居於劏房,租金中位數由3000元至3200元,佔家庭收入約三成,但七成至九成租住面積小於公屋人均面積,即75.4平方呎。同時,近半受訪者按業主安裝的電表或水表付費,水電費由業主自定,如中電首400度電每度大約為0.98元,但四成四租戶付1.2元。水務署首12立方米水為免費,但受訪租戶卻被徵費,七成人每立方米付10元,但水務署大約收6元。
僅1/4租約有釐印
劏房租戶權益不受保障,只有四分之一受訪租戶租約有釐印,能受法律保障。中電回應,客戶不得把取自其公司的電力轉售予第三者。水務署則指業主可向租客收回水費。
與子居於荃灣劏房的陳女士,每逢有人到訪要額外每日付10元水費,業主又因她懷孕快臨盆加租500元,令月租加至2800元。至於吳女士的六口家庭日前則被業主大加四成租。小組成員黃志鴻建議政府增建公屋,訂出解決劏房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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