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朱伯:後悔接這生意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8日 21:35
2013年03月0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現年77歲的朱偉榮前日獲法庭裁定罰款1萬元,他昨日在其公屋家中接受本報訪問時說,難評論懲罰輕重,「無話輕定重,但會尊重法庭決定」。從事裝修約半個世紀,至2010年塌樓後與妻子拿綜援金每月6000多元生活,他指自己無能力交罰款,「我食飯都成問題,要靠社署福利金,哪有錢交罰款,唯有到10月期限前每月慳1500元」。


分期繳罰款「食飯都成問題」

朱伯心情尚算平和,但談到屋宇署責任便憤憤不平﹕「如果屋宇署測量師負責任,認真檢查,層樓便不會塌,4個人便不用死。」他強調當發現地下單位一條柱鋼筋彎曲,石屎鬆脫,渠筒摺曲,相信樓宇已下塌了3至4吋,已盡快透過業主通知屋宇署,但屋宇署測量師馬虎巡視,沒將樓宇即時列為危樓。


1950年代由廣州來港,1967年起申請了商業登記證做小型裝修生意,朱伯自言收入僅足餬口,2000年左右市道差,裝修生意慘淡,幾年間先後兩次申請綜援,「但我一有生意就不拿綜援,想自力更生」。他後來替塌樓的大廈做裝修多年,卻遇到這次意外,形容「很後悔接了這單生意」。


對於被屋宇署指他是無牌承建商,朱伯沒正面回應,只說自己有豐富經驗,「幾十年都係咁做,咩都做到熟晒,有咩唔識」。


明報記者 蔡傳威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