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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間餐廳因聘用兩名非法勞工,今天(3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0元。
在去年11月19日進行的反黑工行動中,調查人員在該餐廳內截獲兩名前外籍家庭傭工,他們分別從事侍應及洗碗工作。
該兩名前外籍家庭傭工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而該餐廳則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每項控罪罰款40,000元,合共罰款80,000元。
入境事務處表示,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三年。
一間餐廳因聘用兩名非法勞工,今天(3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0元。
在去年11月19日進行的反黑工行動中,調查人員在該餐廳內截獲兩名前外籍家庭傭工,他們分別從事侍應及洗碗工作。
該兩名前外籍家庭傭工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而該餐廳則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每項控罪罰款40,000元,合共罰款80,000元。
入境事務處表示,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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