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六旬婦涉洗68億黑錢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6日 06:35
2013年03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六旬主婦涉於2002年至2005年間,利用9個不同的本港銀行戶口清洗逾68億元黑錢,她昨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名在高院受審。控方指出,被告平均每月清洗500萬元黑錢,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搜出6本記事簿。


每月洗錢500萬 稱不知款項來源

61歲女被告林美玲,被控於2002年5月至2005年12月期間清洗黑錢。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於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期間,先後在集友銀行、道亨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恒生銀行、華僑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及浙江興業銀行開設戶口,而被告乃上述戶口的唯一簽署人。根據雙方同意案情,被告操控的戶口存款及提款金額,分別達到68.68億元及68.7億元,存款及提款交易分別有22,214宗及17,295宗。


2008年1月16日,被告遭警方在其公屋住所拘捕,警方並在單位搜出6本由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的記事簿。控方指出,被告警誡下表示,不清楚款項來源,亦不知道款項的去向。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1/12】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