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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港首名女村長,因不滿福和集團(0923)位於粉嶺的回收廢紙工場違例泊車及弄污公地,威脅該集團行政總裁孫榮業交出5萬元「陀地費」,否則向地政處投訴,甚至弄至工場倒閉,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勒索罪成。
官指CEO證供可靠
被告歐陽鳳珍(52 歲)現為粉嶺崇謙堂村村長。裁判官認為孫榮業等證人均誠實可靠,他們作供時態度溫和、持平、合理,加上與被告從不相識、素未謀面,連被告是哪條村的村長都不知,沒理由說謊並誣蔑被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根據案情,去年6月8日被告致電孫,以粗言穢語恐嚇他要「識做」,否則向地政處告發該集團位於粉嶺的回收廢紙工場違例泊車、弄污公地。6月13日孫會見被告,被告在酒樓點心紙上寫上數目字「50000」,暗示要勒索5萬元。兩日後、即6月15日,孫報警後邀請被告到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接收5萬元支票,被告接過支票後離開,即被埋伏在現場的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KCCC5108/12】
官指CEO證供可靠
被告歐陽鳳珍(52 歲)現為粉嶺崇謙堂村村長。裁判官認為孫榮業等證人均誠實可靠,他們作供時態度溫和、持平、合理,加上與被告從不相識、素未謀面,連被告是哪條村的村長都不知,沒理由說謊並誣蔑被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根據案情,去年6月8日被告致電孫,以粗言穢語恐嚇他要「識做」,否則向地政處告發該集團位於粉嶺的回收廢紙工場違例泊車、弄污公地。6月13日孫會見被告,被告在酒樓點心紙上寫上數目字「50000」,暗示要勒索5萬元。兩日後、即6月15日,孫報警後邀請被告到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接收5萬元支票,被告接過支票後離開,即被埋伏在現場的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KCCC5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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