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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理工大學指「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會有限公司」(下稱「研究生會」)影射校名,影響理大的聲譽,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研究生會繼續使用理大的名字,並要求對方改名。法律界人士形容此案「罕有」,又指其他院校的學生組織若未經同意使用院校名字,同樣有可能惹上官非。
研究生會無幹事 去年已停運作
理大發言人表示,涉案的研究生會的所有幹事已於去年10月31日總辭,現已停止運作一段時間,校方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透過法律行動,取回該會使用大學名稱的授權。
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會有限公司」於1999年成立,4名董事徐亞忠、周嘉凝、余偉喬及江佩儀已於去年10月31日辭去職務,而研究生會會長兼董事張珮瑩更早已在去年9月離任,現時研究生會只由余濤擔任董事。
入稟狀指出,研究生會的名字未獲校方授權,影射「香港理工大學」,影響理大聲譽,理大一方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研究生會繼續使用理大名字,並要求該會改名。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不少學生組織經常以自己院校的名字命名,「諗住可以掹吓車邊,以壯聲勢」,但其實改名前應先向校方申請,否則有可能惹上官非,更有可能被對方要求賠償。但陸補充,法庭審理案件時,學生組織成立時間的長短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若學生組織已「歷史悠久」,卻一直未遭投訴,該組織便可以校方「默許」為由抗辯。
【案件編號:HCA388/13】
研究生會無幹事 去年已停運作
理大發言人表示,涉案的研究生會的所有幹事已於去年10月31日總辭,現已停止運作一段時間,校方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透過法律行動,取回該會使用大學名稱的授權。
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會有限公司」於1999年成立,4名董事徐亞忠、周嘉凝、余偉喬及江佩儀已於去年10月31日辭去職務,而研究生會會長兼董事張珮瑩更早已在去年9月離任,現時研究生會只由余濤擔任董事。
入稟狀指出,研究生會的名字未獲校方授權,影射「香港理工大學」,影響理大聲譽,理大一方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研究生會繼續使用理大名字,並要求該會改名。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不少學生組織經常以自己院校的名字命名,「諗住可以掹吓車邊,以壯聲勢」,但其實改名前應先向校方申請,否則有可能惹上官非,更有可能被對方要求賠償。但陸補充,法庭審理案件時,學生組織成立時間的長短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若學生組織已「歷史悠久」,卻一直未遭投訴,該組織便可以校方「默許」為由抗辯。
【案件編號:HCA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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