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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富豪定罪 全靠兩頁日記長青網文章

2013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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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3月05日 22:35
2013年03月05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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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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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匯源果汁(1886)內幕交易案昨日終落幕,商交所非執行董事莫峰的妻子孫敏被裁定有罪。案件審訊近一年,雖然孫敏矢口否認罪行,政府亦無法揪出泄密者,但最終單靠秘書張美珊的日記簿入罪,舉證過程屬同類案件中罕見。


事件起因在2008年9月3日,可口可樂向匯源果汁提出收購,匯源復牌後股價急升164%。孫敏則早在同年7月30日至8月29日期間,通過自己與丈夫莫峰名下4間公司買入超過860萬股匯源股份,買入價介乎3.78至4.66元。孫敏其後於同年9月3日及4日以每股10.24至11.12元悉數沽售匯源股份,扣除開支獲利超過5510萬元。孫敏與莫峰同為昌運東富集團董事兼股東,該集團從事航運及貿易業務,內地媒體更指出,二人於2011年時身家高達92億港元,曾連續兩年打入胡潤百富榜。


憑秘書日記 推斷有內幕交易

此案得以塵埃落定,張美珊是箇中關鍵,因為當局翻查張美珊的日記簿時,發現2008年7月30日及8月1日的兩頁上, 手寫了與匯源有關的字句(見圖)。當局因此相信,孫敏得知匯源將被收購的消息後,向張美珊發出買入匯源股票的指令。


孫敏一直供稱,自己並不知道此內幕消息。但法庭指出,張美珊自1997年已替孫敏處理投資買賣的事務,蒐集市場消息是她的職責,因此相信,二人在商討股票交易時,必然會交換情報,並推論出孫敏在知道內幕消息下買入匯源股份。


對於消息的來源,張美珊在審判初期,表示自己忘記了是誰向她透露此內幕消息。但其後亦坦白承認,消息有可能在她與孫敏、莫峰及另一位秘書Catherine Cheung的內部會議中得悉。


泄密者身分 至今無人知

此案的泄密者身分至今仍無人知曉,但兩頁日記簿作證據,亦足以證明孫敏有進行內幕交易。案件仍等候最終判罰。


內幕交易自2003年列為刑事罪行後,由於舉證困難,政府在2008年才提出首宗檢控。至今罰得最重的是摩根士丹利前董事總經理杜軍,他就中信資源(1205)進行內幕交易,昨日再被證監會終身禁止他重投業界。


另外,證監會昨日亦譴責宏利資產管理內部監控不足,並因此罰款2400萬元,是繼洪良案及歐亞農業案後,史上第三大罰款金額。


明報記者 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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